首页 > 新闻 > 要闻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P2P问题频发 央行警示三大禁区

一财网 2013-11-27 10:53:00

责编:群硕系统

大受欢迎的P2P网络信贷,因为近来频频爆发倒闭跑路事件受到监管层的高度重视。如何界定P2P网贷与非法集资的界限?前日,由银监会牵头的九部委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上,央行负责人强调:“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更不能实施集资诈骗。”

大受欢迎的P2P网络信贷,因为近来频频爆发倒闭跑路事件受到监管层的高度重视。如何界定P2P网贷与非法集资的界限?

前日,由银监会牵头的九部委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上,央行负责人强调:“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更不能实施集资诈骗。”

央行警示风险P2P划三大禁区

据报道,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以开展P2P网络借贷业务为名实施非法集资行为”作了较为清晰的界定:

第一类为当前相当普遍的理财—资金池模式。即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产生资金池,此类模式下,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第二类,不合格借款人导致的非法集资风险。即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未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的名义发布大量虚假借款信息(又称借款标),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房地产、股票、债券、期货等市场,有的直接将非法募集的资金高利贷出赚取利差,这些借款人的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第三类则是典型的庞氏骗局。即个别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募集资金,并采用在前期借新贷还旧贷的庞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后用于自己生产经营,有的经营者甚至卷款潜逃。此类模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

有关人士还指出P2P网络借贷平台应该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出借人应当对利率畸高的“借款标”提高警惕,不应过分追求高利率的借贷回报,应当综合考虑利息收入和资金风险,作出理性的投资选择。

从2010年开始,监管层就对P2P行业进行了一系列调查。与此同时,P2P也进入疯狂的成长期。据统计,2010年全国P2P平台仅20家左右,而到今年底这一数字可能突破800家。伴随着数量急剧增长,P2P行业也进入了鱼龙混杂的状态。

线下P2P至少赚15%利差

从国内看,这两年来中小企业贷款难,由于需进行长时间资质审核,加上贷款风险及低回报,传统银行不愿服务小微企业,也催生P2P火热。P2P优势是能将业务下沉,覆盖更多有资金需要的人群。这使得越来越多个人习惯通过P2P平台投资和借款。

P2P也面临传统银行遭遇的问题,无论是纯线下P2P还是线上+线下P2P,均通过线下方式获取用户、审核用户,做风险管理,这使得这些P2P环节和链条很长,有非常多人工参与,除业务风险之外,还要防范这么多人的道德风险。

这使得P2P企业要维持正常经营,单个借款获得的利润就要足够高,而且单个用户金额足够大,否则这种业务模式玩儿不转。拍拍贷CEO张俊表示,这些机构通过线上理财或线上担保的P2P企业线下收大概30-40%之间的费用,有15%到20%的利差。

15%到20%的利差再覆盖10%左右最终成本,P2P企业才能赚钱,就使得借款人获取资金的成本非常高,但依然有其价值,原本小微企业从民间高利贷需要给60%、70%回报,现在P2P企业愿意只要30%、40%的回报,比原本的高利贷渠道模式要好。

不过,有分析人士指出,随着未来P2P行业透露度增高,当借款人面临非常多选择时,纯线下P2P模式就可能会被淘汰,取而代之的是纯线上或线上加线下P2P模式。

事实上,从目前P2P行业发展的现状来看,确实已经到了出台具体监管措施的时候。据网贷之家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以来,有58家P2P网贷平台倒闭或出现逾期提现问题,其中42家出现在今年10月以后,行业洗牌已然开启。

网贷之家CEO徐红伟指出,出事的P2P公司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成立时间不长,没有品牌效应;二是一窝蜂进入P2P行业,经验不足,没有风控意识;三是还有不少出事的P2P平台是属于自融平台。

 

综合来源:北京青年报、腾讯科技

举报
一财最热
点击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