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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今年预计上缴利润420亿

第一财经日报 2010-03-26 07:09:00

责编:群硕系统

今后应逐步扩大覆盖范围,提高上缴比例,规范企业税后利润分配。

财政部昨日公布了201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该预算显示,2010年预计收取中央企业税后利润420亿元,加上股利、股息收入1亿元,2010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合计421亿元。

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根据2009年12月份企业财务快报,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的中央企业资产总额221229.7亿元,比上年增长18.2%,占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的55%。

2009年,央企实现利润总额9655.6亿元,实现净利润7023.5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9.8%和8.9%。其中:国资委监管企业全年实现利润总额7983.8亿元,实现净利润5783.1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4.8%和13.8%。

中国烟草总公司全年实现利润总额1681.6亿元,实现净利润1250.3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减少8.5%和8.6%;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全年实现利润总额-9.8亿元,实现净利润-9.9亿元。

国务院今年首次向全国人大报告了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高强两会期间也表示,这一预算目前覆盖范围还比较小,只限几个行业,国有企业税后上缴比例还比较低,税后利润分配还不够规范。“今后应逐步扩大覆盖范围,提高上缴比例,规范企业税后利润分配。”

按照有关规定,中央企业税后利润收取划分为三类:第一类为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具有资源垄断型特征的行业企业,收取比例为10%;第二类为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性行业企业,收取比例为5%;第三类为中国储备粮总公司、中国储备棉总公司等政策性公司,暂不收取。

根据上述规定和情况,2010年预计收取中央企业税后利润420亿元,加上股利、股息收入1亿元,2010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合计421亿元。2009年结转收入1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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