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开始,修订后的《可再生能源法》正式开始实施。但有发改委专家对第一财经表示,这部法规由于推进过程过急,相关细则可能最早要半年后才能公布实施。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表示,《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从通过到实施,时间过短,推进过急,距离相关细则出台“至少还需要半年”。
他进一步表示,《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是去年12月26日通过的,到今年4月1日实施,中间只有3个月时间,这期间还包括传统节日春节以及3月份的两会,留给制定细则的时间实在太少。
李俊峰还称,修订后的《可再生能源法》有两大亮点,一是确立了可再生能源的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二是建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
修改后的法律明确,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家电力监管机构,共同督促落实电网企业优先调度和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具体办法。而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则由原法律文本中的“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变身而来。
本月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曾表示,当前要抓紧健全和完善《可再生能源法》各项配套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尽快研究出台和颁布实施相关配套规定。
出现如此大规模的项目废止现象的原因较为复杂,但总体而言,相关“政策收紧”是关键因素。
1~4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3156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为29840亿千瓦时。
随着今年4月中央第十六巡视组进驻浙江,浙江省级国有企业中已有多人落马,其中不少是主动投案。
欧盟成员国内部对能源“去俄化”有不同声音,有人认为,切断所有能源合作将抬升欧盟用能成本,威胁能源安全。
4月27日当天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发展核电必须确保安全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