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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1月29日晚消息,香港廉署已在官方网站宣布,涉嫌行贿银行职员及清洗犯罪所得的内地地产富豪曾伟已在美国塞班岛被逮捕。此前曾伟已因前述罪行遭通缉。与此同时,美方公布了曾伟旧案的部分细节。
港廉署指出,美国国土安全部麾下国安调查署早在1月16日(即曾伟在塞班被拘当天)即通知廉署,一位持有名为刘志前(音)假护照的人士试图进入美国国境,经指纹比对美方发现他其实是现年51岁的曾伟,即香港裕汇集团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兼董事。
不仅如此,曾伟还向美方提供虚假陈述,宣称自己从未进入美国境内,而实际情况是他此前多次进入美国并留下了指纹数据。由于欺骗联邦机构,塞班当局将曾伟逮捕。
曾伟在塞班岛涉嫌使用假身份并提供虚假陈述闯关遭美方逮捕的细节,请见稍早时报道《内地地产富豪曾伟在塞班被捕 30日将受审》
港廉署公告称,不久后美国当局证实被捕人士确为曾伟并通知廉署。香港律政司已经应廉署的要求,根据香港与美国政府签订的移交逃犯协定,向美国提出了申请临时拘捕曾伟。1月27日,曾伟被美国国土安全部移民及海关执法局辖下的国土安全调查署人员正式逮捕。
港廉署还称,香港有关方面正筹备移交曾伟的正式要求,并根据移交逃犯协定于曾伟被捕后60内提交美国。港廉署感谢美国当局提供了宝贵协助,将多年通缉犯曾伟缉拿归案。
与此同时,塞班当局公布了曾伟旧案的诸多细节。曾伟于2010年10月7日被廉署起诉多项罪名,包括向代理人提供利益,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以及处理可招致公诉罪行得益的财产,涉嫌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1)条。
由于曾伟2011年7月4日没有达到香港地区法庭出席聆讯,法庭遂于同日发出手令通缉曾伟。法庭于同年8月24日下令将曾伟的80万港币保释金充公。此后国际刑警组织于2011年10月21日发出全球通缉,以求抓捕曾伟。
曾伟在香港面临的一项贪腐罪指控为:他涉嫌于2010年10月5日,向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工银亚洲”)前公司业务部主管陈宝奎,提供一笔230万港币的贿款,作为陈宝奎协助延迟曾伟和/或其公司尚欠工银亚洲贷款的还款到期日的报酬。曾伟亦涉嫌与陈宝奎共谋于同日处理上述230万港元款项,此时他明知该款项为可招致公诉罪行的非法得益。两人在香港文华东方大酒店移交这笔钱时被港廉署人员当场抓获。
另一项贪腐罪名指控曾伟涉嫌于2008年9月25日,以相同目的向陈宝奎提供了一部诺基亚手机。
中方坚决反对美方以“强迫劳动”为由发起301调查,指出其行为具有单边性、武断性和歧视性,是典型的保护主义行径,严重破坏全球经贸秩序,并敦促美方纠正错误、通过对话磋商解决问题。
我们强烈敦促美方摒弃零和思维与意识形态偏见,不得实施上述法案中的涉华消极条款。
美方以所谓“国家安全”为由,将所有外国生产的无人机系统及其关键零部件等列入“不可信供应商清单”,中方对此坚决反对。
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陈国基表示,这是处心积虑犯案,一定依法追究到底,还死者伤者一个公道。
双方还就芬太尼禁毒合作、扩大农产品贸易、相关企业个案处理等问题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