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网报道,陈水扁家族涉及的公务机要费、南港展览馆、龙潭购地及洗钱案等四大案,台湾高等法院定于11日上午10时二审宣判。随后召开的延押庭,则会决定至今已羁押526天的陈水扁,是否继续羁押。去年九月的家族弊案一审中,陈水扁被判处无期徒刑。
台湾《联合报》报道说,11日的庭讯,陈水扁与律师团将强调扁家的海外资金已陆续汇回台湾,陈水扁无逃亡的企图,并主张一、二审都调查完毕,没有串证、毁灭证据等羁押事由,力主法院应该释放陈水扁。
报道说,截至10日深夜,陈水扁家原先存于瑞士的2100万美元中,已汇回特侦组指定账户有现金452万9千多美元。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曾在台北看守所给外界写信,称牢房称为“鬼地方”。他表示对交保外出并不乐观,已做好心理准备。
陈水扁自2008年12月30日开始遭羁押至今,期限到6月23日,若11日台湾高院认为宣判后仍有羁押必要,必须再裁一次延押庭。
6月8日,台北地方法院曾宣判陈水扁在贪污“外交零用金”一案中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