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8月11日发布最新通知,允许保险公司用不超过上季末总资产的15%投资境外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基金业咨询机构咨奔咨询(Z-Ben Advisors) 8月13日发布报告认为,尽管这一新规赋予保险公司在资产配置上更大的灵活性,但这一规定与外管局有关保险业QDII投资限额的规定形成冲突。
在新规公布的第二天,即8月12日咨奔咨询与许多保险公司高级管理层交流发现,大部分人都认为这一新规存在令人疑惑之处。
研报称,有关15%这一比例,保监会早在2007年就将其定为保险公司可用于投资的总资产比例的最高限额。但险资实际的境外投资额还受到外管局对QDII投资额度的限制。至2010年上半年末,外管局批准的的QDII额度为163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104亿元)。
报告称,除非中国外管局提高险资QDII投资限额,不然上述新规不可能让险资的境外投资额短时间内提高至1050亿美元(约合6900亿元人民币)。
同时,报告也指出,新规规定,保险公司可在上季末总资产20%的比例内,自主投资股票和股票型基金,另外还允许5%的比例投资于非股票型基金,未来几周乃至几个月里,保险公司将发挥资产配置上的灵活性。
报告认为,这对于中国的基金经理来说,受益于许多小型保险公司可将投资股票与股票型基金的比例提高,手中的管理的流动性也潜在增长;另一方面,新规允许保险公司可直接投资于股票,对基金经理并不是好的消息。
报告指出,新规未明确的一点是,保险公司是否将被允许及什么时候允许投资QDII共同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