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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家化”)前任董事、总经理王茁与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一案,在上海市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正式开庭,预计最早在7月末将出仲裁结果。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前任董事长葛文耀在出庭后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其在庭上作证认为,“上海家化罢免王茁的理由时所提及的,王茁应该对上海家化内控制度不合格负责任的三条理由,均不成立。”
王茁代理律师吴冬也对记者表示,“我们不否认总经理应该为公司内控问题担责,但应当是由当时的董事会、监事会共同承担,我们认为把公司的内控问题全扣在王茁头上并不公平。”
据悉,王茁在《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中,请求裁决恢复其与上海家化之间的劳动关系,并赔偿后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期间自己的工资损失。王茁认为,“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尚未对上海家化被调查的相关问题作出结论之前,上海家化就匆忙作出单独处罚总经理一个人的决定,有故意干扰和误导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的嫌疑。”
虹口区劳动人事仲裁庭相关人士表示,预计在立案后45-60天内,将出仲裁结果。王茁在6月4日提交了首次仲裁申请,仲裁庭依规定在5日内立案,这意味着最早7月末将出仲裁结果。
据悉,上海家化方面并未派员工出席庭审,仅到场两位代理律师。
前董事长葛文耀:三条指控理由均不成立
5月12日,上海家化以“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为理由,作出解除王茁总经理职务及提请股东大会解除王茁董事职务的决议。上海家化认为,王茁作为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及执行事宜的主要责任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前任董事长葛文耀在出庭作证后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其在庭上作证的内容是,“上海家化罢免王茁的理由时所提及的,王茁应该对上海家化内控制度不合格负责任的三条理由都是不成立。”
他称,指控内控制度不合格的第一条理由是上海家化对其OEM工厂沪江日化的参股和对其3000万贷款的事情。葛文耀称,“参股的事情我是知道的,王茁当时不是总经理,并不知道和也不应该对这件事情负责;给沪江日化的3000万贷款是当时的总经理曲建宁审批的,我和当时的副总经理王茁都不知情。”
指控内控制度不合格的第二条理由是,上海家化的会计计算方法有问题。葛文耀称,“即便我非常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但也没有如此详细的了解到会计计算方法的问题,更何况是王茁。公司财务会计计算方法的核定是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职责,每年在报表公布前还需通过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核定,我和王茁都未参与审计委员会,所以王茁也不应对此项负责。”
指控内控制度不合格的第三条理由是财务人员培训的不完善,葛文耀称,家化的财务体系本来就非常复杂,家化1000多种SKU,2万种左右的原材物料,再加上对各种不同代理商折扣结算方式等,财务人员的培训等已经非常优秀了。谁能彻底搞清楚家化的财务问题,谁都能写一篇论文了。另一方面,与以往不同的是,当王茁担任总经理的时候,有总会计师同时上任,所以即便总经理对公司财务内控有责任,也只是间接责任。
罢免是一场分歧引发的报复 或引发进一步人事动荡
记者昨日还获悉,《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中,王茁称其“既未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也不存在失职的情形”,其“被解雇,完全是作为总经理的申请人与代表实际控股股东平安信托利益的董事长因经营战略和理念不同发生分歧,董事长在蓄意报复”。
在另一份近日提交的《劳动争议仲裁补充申请书》中,王茁补充称,是因为其“反对董事长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下称‘普华永道’)利益输送,反对董事会仅给董事长一人搞特权(安排实施股权激励),由此得罪了董事长谢文坚,”所以后者利用普华永道出具的“内控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做文章对其蓄意进行打击报复。
上述材料列举称,在2014年4月,谢文坚提出将标的额451.9万元人民币的家化供应链优化咨询项目给普华永道,王茁基于“该服务收费可能会影响到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独立性”,对此提出了反对意见。
一位熟悉家化的知情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王茁当时的反对意见是合理的,这样的安排确实存在利益冲突,所以此咨询项目后来也得到了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反对,最后没有通过。”
上述材料列举的另一事项称,4月8日,谢文坚又提出给其一人安排的股权激励方案,王茁以“董事会不应当只批准董事长一人享受股权激励,而应当从公平角度安排其他二十余名公司骨干一同享有”为由,再次对此提出了质疑。
上述熟悉家化的知情人士表示,“其余二十多名公司业务骨干指的是上海家化在2012年的股权激励后进入家化尚未享受股权激励的25名公司骨干,此前公司曾许诺给予他们股权激励,但新董事长上台后,曾以公司正受到内控调查为由称暂时不考虑股权激励计划,但新董事长后来在安排其自己的股权激励计划的时候却没有考虑这些骨干,据悉目前这些人中已经有2-3人离职,还有一批人有离开的意向。”
最右为王茁
代理律师吴冬
葛文耀到场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