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河南省三门峡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张英焕因受贿700余万元,被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法院审理查明,现年49岁的张英焕在担任河南三门峡市湖滨区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义马市市委书记及三门峡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共收取辛某某、张某某等人贿赂72笔,赃款总额共计700余万元,其中包括现金585万元、美元3万元和一套价值145.02万元的房产一套。而作为“回报”,张英焕在任职期间曾利用职务之便,为行贿人在晋升职务、岗位调整、承包工程、办理用地手续、安排子女就业、协调民事案件等诸多方面谋取利益。
据悉,张英焕在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其家属主动退缴了大部分的受贿赃款。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张英焕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根据其犯罪性质、事实、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李鹏)
杨慧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对被告人凌成兴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
对被告人陈玉祥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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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靶向发力纠治,紧盯“一把手”等“关键少数”,紧盯权钱交易、搞“小圈子”等重点问题,紧盯节假日、干部提拔晋升等关键节点,坚持动真格、抓现行、抓典型、抓通报,从严从快查处,形成强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