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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生成 免责声明
正如白手起家同甘共苦的夫妻往往在最富足的时候离婚一样,携手打拼事业的兄弟往往会在公司上市、钞票溢满口袋时反目成仇分道扬镳。
有人为国内吵吵闹闹的上市公司起名“中国式合伙人”,动辄大打出手骂骂咧咧实在有违公司董事的身份。所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面对混乱到让人惊叹的上市公司,小编只想送大家四个字:不忘初心!(更多独家财经新闻,请加微信号cbn-yicai)
西藏药业“内乱”:惊动上证所
继9月13日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西藏药业”)披露了公司财务工作受到非法冲击与影响的事项后,16日晚间再次公告称,公司的资金调拨及支付等财务工作仍然无法全部正常进行。
在财务出现问题的同时,公司的独董宝座让两大股东之争愈演愈烈,晚间发出公告直指对方“荒唐”。
华西药业提名的独董候选人刘小进和新凤凰城提名的独董候选人马战坤均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他们已经对履职做好了准备,且不论是由哪一方提名,都不会影响其作为独董的独立性。
17日晚,西藏药业发布公告称,其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和规范运作。
“描述不清”、“严重有损公司的市场形象”,这封由监事会主席姚沛和监事朱小华签字确认的监事会质询函,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实予以澄清,并作出详细披露。
西藏药业回应称,公司高度重视这封监管函,已经及时通报了全体董事。此后,公司将按上证所要求,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和内部治理规范运作,对于增选董事和召开股东大会的提请,将按规范运作,做好持续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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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士照明持续内斗:吴长江王冬雷互指对方涉罪
2014年8月8日下午3点10分左右,王冬雷带着数十人,来到雷士重庆总部办公室,口头宣布,董事会已罢免了吴长江和三名副总裁的职务。双方在争夺公司公章过程中,发生打斗,吴长江的两名助理受伤入院,当天傍晚7点左右,当地公安把王冬雷等人带走。
20点25分,雷士一纸公告,将王冬雷与吴长江的矛盾公开化。
雷士董事会决定,罢免吴长江的雷士CEO职务,王冬雷兼任雷士临时CEO;雷士的三名副总裁吴长勇、穆宇和王明华也被罢免。董事会还提议召开雷士临时股东会,罢免吴长江执行董事的职务。
事情起因是吴长江私下进行雷士品牌授权。公告称,吴长江最近告知董事会多数成员,他于2012年代表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惠州雷士)与山东雷士照明发展有限公司(山东雷士)、重庆恩维西实业有限公司(重庆恩维西)和中山圣地爱司照明有限责任公司(中山圣地爱司),各签署一份许可协议,授予这三家公司使用雷士品牌,为期20年。董事会多数成员之前不知此事,也并未给予批准。
而吴长江的弟弟吴长勇、充当其左臂右膀的穆宇和王明华,也有不当的行为。
9月10日,雷士照明披露了有关吴长江侵犯上市公司利益的信息,核心内容是吴长江涉嫌1.73亿元违规抵押担保。吴长江或因此涉嫌挪用资金罪或职务侵占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三宗罪”。
雷士照明CFO、董事会秘书谈鹰透露,8月29日雷士照明要求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重庆雷士银行账户进行查封,在查封过程当中发现这些账户有些异常。“我们发现原来公司资金早已经被做了违规担保,这些担保在公司董事会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目前我们正在向公安机关报案。”
对此,吴长江说,2010年12月,重庆市南岸区政府、雷士照明、香港无极照明公司三方签署招商协议:南岸区政府出让21.9亩土地给香港无极,由香港无极投资建设“雷士总部大厦项目”。雷士照明对该项目不投资金,却要在项目建成后,将中国企业总部、结算中心迁入大厦办公。在达到约定的总产值和纳税额度后,南岸区政府承诺给雷士照明优惠政策,如项目冠名权、五年内高管个人所得税区级部分返还、政府优先采购雷士产品、协助推广雷士产品、五年内企业税款区级部分给予90%补助。
吴长江代理律师、北京市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熊杰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补充说,因后来香港无极在兴建“雷士总部大厦项目”中出现资金短缺,又不能在内地直接贷款,所以委托重庆“恩纬西”、重庆“雷立捷”替其贷款,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下称“雷士中国”)提供贷款担保。同时,香港无极用在建项目向雷士中国提供了反担保,在建工程加上土地价值现已超过10亿元人民币,大于雷士中国的担保金额1.73亿元。
“恰恰是王冬雷这次向重庆高院申请全面保全‘雷士中国’的账户,引起银行恐慌,要求提前收贷。”吴长江说。
熊杰认为,吴长江的行为不构成挪用资金、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三宗罪”。吴长江以“雷士中国”为“雷士总部大厦项目”重大利益提供担保,即便其未按照程序办理仅属于企业内部纪律问题,属于经营管理过错,不构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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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尔佳股东内乱 创始人称董事长4.8亿融资为圈钱
今年1月6日,主营缓速器的特尔佳创始人及第二大股东凌兆蔚公开指责公司开年第一个交易日公布的4.81亿元定增募资方案,是上市公司不负责任的“恶意圈钱”行为,并透露自己与现特尔佳董事长张慧民已没有任何联系。
2000年,45岁的凌兆蔚创办特尔佳,38岁的张慧民出资80万元入股40%,两者创业时都处于中年阶段,直至公司2008年上市,凌兆蔚与张慧民一直保持一致行动人身份,但上市后,双方在经营管理理念等方面开始出现分歧,凌兆蔚希望继续做好主业,在其眼中张慧民则开始“讲故事”,投资化工、煤矿、生物医药等领域,不是流产就是不见收益。2010年12月,双方矛盾激化,凌兆蔚辞任公司总经理,2011年12月又辞任董事。随着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最终引发了近日凌兆蔚的公开指责。
2000年,45岁的凌兆蔚创办特尔佳,38岁的张慧民出资80万元入股40%,两者创业时都处于中年阶段,直至公司2008年上市,凌兆蔚与张慧民一直保持一致行动人身份,但上市后,双方在经营管理理念等方面开始出现分歧,凌兆蔚希望继续做好主业,在其眼中张慧民则开始“讲故事”,投资化工、煤矿、生物医药等领域,不是流产就是不见收益。2010年12月,双方矛盾激化,凌兆蔚辞任公司总经理,2011年12月又辞任董事。随着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最终引发了近日凌兆蔚的公开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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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席位受宠 美达股份受累大股东内讧
2011年7月20日前,梁广义、梁少勋、梁伟东分别持有美达股份原控股股东天健集团33.34%、33.33%、33.33%的股权,由此形成内斗并波及上市公司,期间经历了两年妥协、反悔、扯皮等内耗后,公司业绩明显受拖累,营收和净利润分别由2010年的同比增长52%及5.9倍演变为2012年的下降17%和76%。直至2013年7月,利益方握手言和,天健集团及美达股份实际控制人正式变更为梁伟东。当年10月,梁伟东再输血2.5亿元巩固控制权。
2013年6月19日,美达股份发布公告称,天健集团及其股东梁广义、梁少勋要求举行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其推荐的人选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因公章使用合法性的问题,被公司董事会否决。
与此同时,大股东的内讧,已经严重拖累美达股份的业绩和经营情况。
美达股份大股东的内讧缘于天健集团三股东之间的不和。资料显示,天健集团的股东为梁广义、梁伟东、梁少勋兄弟三人,分别持股33.34%、33.33%和33.33%,而天健集团则持有美达股份20.23%的股份。
美达股份历史公告显示,2011年9月,梁广义与梁少勋因卷入商业贿赂,被警方立案调查,随后梁氏兄弟关系破裂,形成两大对立阵营,梁广义和梁少勋联手对抗梁伟东。
围绕美达股份董事人选问题,双方已经爆发过多次激烈冲突,均欲控制董事会。为此,公司去年2月20日、4月16日两次举行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去年4月16日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因现场秩序混乱,被广东证监局认定为无效,并责令整改。直到去年6月16日,才选出了以梁伟东为首的七人董事会。
而此次董事会席位之争,意味着经过一年多的明争暗斗,梁氏三兄弟的内讧再次升级。
大股东内讧,受伤最深的还是美达股份中小投资者。去年上半年,由于股东内讧导致银行停止贷款,其部分生产线已不得不停产。此后,在当地政府斡旋下才得以恢复。公司2012年年报显示,去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分别大幅下降16.89%和72.74%。而到今年一季度,这一状况仍无改变。而公司股价自内讧以来跌幅超过一半,截至昨日仅报收3.64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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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宏盛成最烂上市公司 婆媳争夺控制权反目
*ST宏盛2008年亏损达到28.14亿元,每股收益为-21.86元,创下中国上市公司每股亏损最高历史纪录。但却有种种迹象显示,各方力量对于这一“最烂上市公司”的争夺已进入了白热化状态。
由于债务纠纷,公司部分股权即将被拍卖,拍卖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易人。拍卖日期本来定于2010年1月4日,后来拍卖延期。根据最新消息,拍卖日期为2010年2月9日。
与此同时,宏盛的控股股东——宏普实业的内部权力之争也就此展开。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在实际控制人鞠淑芝声称不知情的情况下,宏普实业推举的两名董事进入了宏盛的董事会、一名独立董事被更换。随后宏盛原代理董事长俞赛克提出辞职,并对宏普实业的董事提名提出质疑。1月9日,宏盛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吴崇林也被免职。
在这一连串的人事变动背后,宏普实业的公章是焦点之一。俞赛克认为,龙长生之妻、鞠淑芝之媳——曾世珍未经法人代表鞠淑芝认可擅自使用宏普实业的公章,属于不合法的行为。龙氏家族的婆媳矛盾,遂因股权之争而全面爆发和公开。
宏普实业的实际控制人为龙长生的母亲鞠淑芝,这点是股权结构决定的,不存争议。不过,由于鞠淑芝常年居住国外,龙长生又身陷囹圄,谁能代表她?公章的使用权究竟属于谁?这是双方争议的焦点所在,而且各自拿出了能证明自己观点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的两名律师在2009年12月15日出具的一份法律意见书显示,鞠淑芝委托龙长生、曾世珍为受托人,以委托人(鞠淑芝)的名义在其开办和入股的公司中代其行使其所担任职务的所有职权。
而俞赛克、鞠淑芝、贾鲁燕委托*ST宏盛聘请北京市瀚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书则显示,鞠淑芝在2008年2月18日签署《撤销授权声明》,撤销了对曾世珍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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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乱战”
2006年7月,黄光裕收购了陈晓的永乐电器,后者同时进入国美任职行政总裁。以职业经理人身份进入国美电器的陈晓,何以在短短4年内就占据主动,与原先的老板黄光裕公开决裂以致对簿公堂?
自从2010年8月6日公开决裂以来,陈晓与黄光裕这对昔日的亲密战友之间更加充满火药味。陈晓接受新华社采访时指责黄光裕,称大股东黄光裕近期的举动没有顾及集团的死活,主要目的是控制董事局,并非为集团稳定发展。他更认为黄光裕的个人意愿,与集团长期发展战略越走越远。
2008年11月黄光裕在北京被捕,2010年5月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为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人民币并没收财产2亿元人民币。杜娟则于2010年8月改判缓刑获释。
案情显示,黄光裕和杜娟2008年1月22日至2008年2月5日进行股份回购,使用国美电器的公司资金购买本来由黄持有的国美电器股份,涉及1.298亿股总值约22亿港元。黄光裕将售股所得款项用于向财务机构偿还一笔24亿港元的私人贷款。
2014年3月,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称,已和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前主席黄光裕及其妻子杜娟达成协议,黄光裕夫妇同意向国美赔偿4.2亿港元,香港证监会则搁置针对黄氏夫妇的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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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网综合半岛都市报、上海证券报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