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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二拆四”案杨秀宇获刑4年 当庭称不上诉

一财网 2014-11-18 10:30:00

责编:群硕系统

被告单位及被告人行为违反国家规定,且扰乱了市场秩序,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情形。

#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等非法经营案#8时33分,被告人杨秀宇、卢梅被提押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9时28分,书记员宣读完法庭纪律,公诉人、辩护人、合议庭成员入庭,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被告单位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诉讼代表人被传到庭,被告人杨秀宇、卢梅被带至法庭。

【判决要点1】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详情↓↓↓

【判决要点2】被告单位尔玛天仙公司、尔玛互动公司、被告人杨秀宇、卢梅的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

【判决要点3】被告单位及被告人行为违反国家规定,且扰乱了市场秩序,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情形。适用《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不违反法不得溯及既往的原则。

【判决要点4】对被告人杨秀宇、卢梅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卢梅不属于从犯,不构成立功。

【一审判决结果】四被告均构成非法经营罪,杨秀宇一审获刑四年,罚金十五万;卢梅一审获刑一年半,罚金三万;尔玛天仙公司被判罚金五十万;尔玛互动公司被判罚金二十万元。杨秀宇表示接受法庭判决、卢梅明确表示不上诉,两公司当庭均表示回去考虑。↓↓↓

审判长宣布闭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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