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日报》记者23日从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证所”)获悉,天津磁卡(600800.SH)及有关责任人因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方面存在违规事实被给予纪律处分。(更多独家财经新闻,请加微信号cbn-yicai)
上证所称,经核实,(天津磁卡)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规范运作方面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一) 2006-2012年各期年度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真实、不准确
公司2006年半年报至2013年半年报期间均未披露天津环球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是其子公司,未将该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虚计2006年至2012年各期年报合并利润,导致公司2006年度虚减合并利润15,744,787.13元,2007年度虚减合并利润14,656,212.03元,2008年度虚减合并利润30,677,205.45元,2009年度虚减合并利润11,623,139.04元,2010年度虚增合并利润61,036,391.95元,2011年度虚减合并利润3,918,316.16元,2012年度虚增合并利润18,731,025.29元。
(二)公司2013年度业绩预告违规
公司于2014年1月29日刊登《业绩预盈公告》,预计公司2013年度实现盈利。4月29日,公司刊登年度报告,披露公司2013年实际业绩为-2862.56万元。公司前后业绩发生盈亏性质变化,公司的业绩预告行为不准确、不谨慎。
(三)公司关联交易未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013年,公司多次与控股股东磁卡集团存在资金往来,单笔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支付共计6次,合计支付38850万元,尽管上述行为并未造成公司资金损失,但均未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也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有关责任人方面,经查明,对2006-2012年各期年度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真实、不准确的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姜肃敌、时任总经理郭春立、时任公司董事长阮强(接替姜肃敌任董事长)、时任总经理刘金生(接替郭春立任总经理)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财务总监张强、时任董事会秘书蔚丽霞、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郝连玖、时任财务总监王桩(继张强、蔚丽霞后任财务总监)、时任监事李梅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对公司2013年度业绩预告违规,时任董事长阮强、董事兼总经理刘金生、董事会秘书李金宏、财务总监王桩、时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田野未能勤勉尽责,负有主要责任。
对公司关联交易未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时任董事长阮强、董事兼总经理刘金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李金宏、时任董事郑平、常建良、尹宏海、时任独立董事王爱俭、侯欣一、田野、张玉利、梁津明未能勤勉尽责,负有主要责任。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经上证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做出以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天津磁卡及公司时任董事长姜肃敌、阮强、时任总经理郭春立、刘金生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财务总监王桩、张强、时任董事会秘书蔚丽霞、李金宏、时任董事郝连玖、郑平、常建良、尹宏海、时任独立董事田野、王爱俭、侯欣一、张玉利、梁津明,时任监事李梅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