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要闻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淘宝运营小二回应抽检结果:刘司长您违规了 别吹黑哨

一财网 2015-01-27 20:03:00

责编:明智

淘宝网发布了一位运营小二的公开信,直接就日前工商总局的抽检报告所存在的程序性问题,点名工商总局网络监管司刘红亮司长,认为这份报告不仅抽样太少、逻辑混乱,还存在程序违规问题,并直言“避免黑哨对市场无比重要”。

1月27日,淘宝网官方微博发布了一位运营小二的公开信,直接就日前工商总局的抽检报告所存在的程序性问题,点名工商总局网络监管司刘红亮司长,认为这份报告不仅抽样太少、逻辑混乱,还存在程序违规问题,并直言“避免黑哨对市场无比重要”。

公开信中称:“我们接受神一样的存在,但我们看不懂的是,屡次抽检和报告中,不同的标准和神一样的逻辑”。“恳请刘司长‘进驻淘宝’”、“大刀阔斧来淘宝打假”。

抽查结果:淘宝正品率仅为37.25%

工商总局近日通报了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抽查的9个电商平台中,7个在卖假冒或质量不合格商品,问题率约为77.8%。

网购商品监测结果显示,所有抽取的92件样品中有38件样品是非正品,存在假冒伪劣、翻新、产品含量与宣传不符、无3C认证、非授权正规渠道销售等问题。以手机为例,购买的7部手机产品中有5部都是非正品,这5部除1部购买自中关村电子商城外均购自淘宝网。

销售非正品的网站涉及京东、淘宝、天猫、1号店、中关村电子商城。淘宝网分布样本数量最多,正品率最低,51件样品中有32件非正品,正品率仅为37.25%。


淘宝微博公开信质疑抽检程序违规

抽查结果公布后,迅速引起广泛关注。淘宝网今日发出的这封公开信认为,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1号《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第17条的规定,抽样检验应当保证被抽样人的复检申诉权利。但国家工商总局网络监管司存在违规。

据了解,在此之前,国家工商总局网络监管司还曾在2014年12月11日发布双十一网购抽检结果,但是,不管是当时的抽检中,还是此后在2015年1月公布的抽检中,许多卖家并没有收到抽检结果通知,也没有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就直接向社会公开,显然程序失当。

而且更为离奇的是,在国家工商总局网络监管司12月11日发布的双十一网购抽检中,有三个商家“一家根本没有销售您说的商品,您搞错了;一家是品牌商直接发货,您也搞错了;还有一家我们通过核查,没有售假,正在请您重新判定,我相信您肯定也是搞错了。年关难过。上述三个商家已经于12月19日,将申诉函件及证据材料,盖章寄往北京,至今未收到您的反馈。”

商务部回应工商总局打假报告:仍需共同努力

对于引起广泛报道的监测结果,商务部今日发布公告称, “我们高度关注这一情况。”

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指出,当前,社会上制售侵权假冒商品和知假买假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随着我国电子商务高速发展,网上也存在着销售假劣商品、侵权盗版等问题,且影响尤为显现。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该负责人表示,去年以来,采取了加强电子商务网站监管和在线监测,强化生产加工源头治理,进行跨境知识产权保护执法等措施,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专项整治,查处违法犯罪案件11000余起,关闭屏蔽网站3400余家,查获进出境侵权商品近9000批次、22万余件。

同时,要求各大网购平台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多数企业组建了反侵权假冒部门和专业团队,采取了维权投诉处理、会员实名认证与评级、“神秘买家”抽检、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政府部门合作等措施。

该负责人强调,下一步将继续把互联网领域专项整治推向深入,健全电子商务领域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高市场监管能力,加强政府与企业和行业组织的合作,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大防范侵权假冒力度、完善内部管理、提高防控水平和效率,通过宣传培训提高消费者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意识和能力,形成社会多元共治的新格局,促进我国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发展,为广大消费者营造放心满意的网购环境。

(根据中金在线、新浪科技、新华网等综合整理)

 

 

 

举报
一财最热
点击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