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审结奇虎公司与腾讯公司不正当竞争和垄断两起案件,对促进市场资源优化配置、规范互联网领域竞争秩序具有里程碑意义。”
3月18日上午,最高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14)》,在执法办案篇简版阐述“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保障”问题时提出上述论断。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注意到,自2008年《反垄断法》实施以来,作为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起垄断案件,“3Q大战”曾备受关注。
最高院驳回奇虎360公司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判决书中,最高院详细阐述了互联网领域反垄断法意义上相关市场界定标准、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标准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分析原则与方法等一系列具有重要意义的法律问题,明确了反垄断法律适用的多个重要裁判标准。
2010年2月,腾讯推出“QQ医生”,与360安全卫士形成竞争。同年10月29日,奇虎360推出“扣扣保镖”剑指QQ,要对其实施包括清垃圾和去广告在内的系列“净身”动作。11月3日晚,腾讯宣布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用户必须卸载360软件才可登录QQ,要求用户“二选一”,导致大量用户被迫删除360软件。
在工信部介入之后,腾讯公司恢复兼容360软件,两家公司分别向用户致歉。但是随后双方纷纷转移战场,由线上转至线下——在法院展开了新一轮的较量。
2012年11月,虎公司指控腾讯公司滥用其在即时通信软件及服务相关市场的市场支配地位,遂将后者起诉至广东省高院,于是,漫长的诉讼之路就此拉开。
2013年3月2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奇虎公司全部诉讼请求,奇虎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索赔经济损失1.5亿元。
同年11月26日,该案二审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历时整整两天,双方争执不下。
2014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奇虎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奇虎360的上诉,维持广东省高院此前作出的一审原判。
从广东省高院到最高院,这场历时4年的反垄断诉讼战,终于在最高院7.4万字的判决中落下帷幕,彼时,互联网领域的反垄断民事诉讼案件在国际上也较为少见。而“3Q大战”的结果,或将对今后互联网反垄断案件的审理带来借鉴意义。
白皮书除前言、结束语外分六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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