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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发改委原副主任廖小波被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法院审理表明,2003年至2013年期间,廖小波在担任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受贿价值3221.5万元人民币、40.55万港元和34万美元。
记者调查发现,身为地方发改委官员的廖小波,是一个典型的“审批掮客”。其凭借在国家部委人脉超广的巨大“能量”,通过钻高速公路等项目审批层级高、程序复杂、不透明的空子,帮助企业老板疏通关系大肆受贿。
“廖小波的贪欲达到疯狂地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梁毅说。据了解,无论企业老板送的美元、人民币,还是银行卡、购物卡、高尔夫卡、名表等等,廖小波无论大小均来者不拒。办案人员在其家中的一个柜子中发现,里面装满了全新的iPhone、iPad等电子产品。
办案人员查明,廖小波的受贿方式多种多样。有的通过银行转账,有的在公司占有干股,更多的则是赤裸裸地收取现金。他曾多次一次性收受现金超过百万元,受贿地点包括家中、停车场、酒店房间等等。除了买下8套住宅外,廖小波把部分贿款存进了银行,更多的则堆在家中。办案人员从他家里搜出的现金达数百万元,墙角里装满现金的拉杆箱上落满了灰尘。
对于毫无顾忌地大肆受贿,廖小波称,给企业和个人办事,办的都是大事,办的都是好事。他们都得到巨额利益,少则几十万元,多则几十亿元。他们送的礼品礼金仅仅是利益极少的一点,而我为此付出了大量复杂细致的工作辛劳,不是白拿钱。于是,就心安理得地拿了。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说,廖小波疯狂受贿的背后是“权力市场化”思维。“拿钱好办事,没钱等着办”,完全将“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抛于脑后。
廖小波的受贿多数与“审批寻租”相关。“一条高速公路项目获得‘准生证’,要经过立项、可行性研究、环评等多个环节。其中涉及发改、交通、水利、环保等部门,要盖几十个公章。很多企业老板以金钱开路,找到廖小波要求帮助疏通关系。”梁毅说。
廖小波称,大的高速公路项目从启动到竣工,需要审批的事项在部委方面有几十项,在广西区内有几百项,其中最重要、最艰难的是发改委的项目核准批文。核准这个项目,需要10多个前置条件,每个前置条件都是一道行政审批。其中最主要的是交通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等部委的批文。国家发改委收到这些批文后,才启动行政审批程序。
廖小波说,这些部门如果对接不好,就会耽误时间,甚至无法通过审批。他通过跑关系,拿到阳朔至鹿寨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文仅用了一年时间,比同类项目快了两三年时间。
“‘挥手弹指’间就能帮大忙。一些老板对廖小波佩服得五体投地,对其有求必应,使廖小波逐渐迷失了自己。”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办案人员说。
除了帮助企业跑部委拉关系外,廖小波长期任领导职务的交通和发改部门,都是项目和资金密集的部门,他疯狂地用各种渠道将手中的审批权力“变现”。
据了解,廖小波帮助黑龙江公路勘探设计院广州分院介绍公路设计工程项目,收受贿赂530万元;帮助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疏通关系,收受贿赂425万元;帮助广东省联泰集团发展有限公司疏通关系,收受款项共计237万元人民币、20万港元、1万美元……
在廖小波的受贿金额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是单笔金额少、次数多、时间长、累计量大的礼金收入。廖小波交代,广西每年的交通投资计划达1000多亿元,项目多、审批多,求助的人就多。而且,一些项目不确定因素多,可安排,也可不安排;可审批,也可不审批。这都给了他较大的审批寻租空间。
上海名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占兵说,审批寻租具有非常大的隐蔽性。在这类的受贿案件中,企业获益、官员获益,似乎缺少直接的受害者,很难被检举而东窗事发。这或许也是廖小波等敢于疯狂受贿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