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有个新闻,湖北十堰一对新人办了婚宴,但婚宴结束后,在是否应该打包酒席上的剩菜回家一事上起了争执,最后竟然争执到打了起来,一打还打了两场,女方打110报警叫来警察,表示要离婚,并且追究男方打人的责任。本来这只是一个让人笑得打跌的市井新闻,但事件中警察的反应很值得一说。
“结婚第一天就闹离婚,哪有这样的道理。于是两位处警民警使出浑身解数,打算把谢某两口子给劝和气了……(劝和失败后)无奈之下,警方只好为此事立了案,目前正在作进一步的处理。”
和大部分中国人一样,这两位警察对闹着要离婚的两口子,都是优先开启劝和模式。观念上说,咱们这儿总觉得婚姻是神圣的,甚至是“正义”的,能活一桩是一桩,能一起过就一起过。
我老家一位老太,退休后发挥余热的办法,就是到街坊邻里家去劝那些想离婚的人。今天年轻一辈的观念已经和过去很不同,觉得离婚是自己的事,根本不想一个半熟不熟的老太太在大晚上来敲门和你促膝长谈,估计她没受到多好的待遇。但她依然乐此不疲,家里人问这是何苦,该老太自豪地说:“积德啊!”保全婚姻善莫大焉,这是很多人心中根深蒂固的观念。
法理上说,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但反对草率离婚。这两位警察即使没有“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的观念,也会先按照排除草率离婚的程序来劝和的。但仔细看看这个案子,发现很多情节都证明了这不大可能是一桩美满婚姻。
“小两口吵了起来,新郎认为妻子没给他面子,很是生气……没忍住,将妻子谢某推到在地一顿暴打……新郎的母亲当场气晕倒地,后被几个亲戚急忙送到医院抢救……之后两人回到新房。想着被送到医院的母亲,赵某并没有将错归结到自己身上,而是认为这一切都是妻子的不是。愈想愈气,他又将谢某推倒在地一顿殴打。”
可见男方有明显的家暴情节,先发殴打女性,一打还打两次。光是看着这个,都觉得这是个不容姑息的大问题,一个有家暴行为的人是根本不适合婚姻的。同时,他打人的原因仅仅是因为“觉得没面子”,事后还不知悔改,只一味责难对方,这样的意识和沟通能力,谈不上是多好的结婚对象。当然女方很可能也有她的毛病和问题,总之两人在结婚第一天就能为一点鸡毛蒜皮闹到这个地步,很难说他们对彼此的了解和契合度有多高。
相对于他们结婚第一天就想离婚的草率,我倒觉得跟一个屁大点的小事都能发展到深仇大恨的人结婚,他们在结婚上只怕是更草率。仅就这个案例而言,我一点都不觉得这位姑娘提出的离婚需求草率在哪里:结婚第一天就被痛打两次,你能指望以后还有什么好日子?一桩明显已经危险重重的婚姻,早点结束了有什么不好?难道还拖着,在漫长的闹离婚期间内继续挨打?若他们为剩菜都能打起来,为离婚还不打个结结实实。
草率结婚和草率离婚,到底哪个危害度更大?这个很难说,但我们的现状是:无数人正常的离婚诉求,会被劝“不要这么草率”而一拖再拖,而无数稀里糊涂的草率结婚,则完全没有人阻止,还不停有人劝着你快一点快一点,不然就要当剩男剩女啦。事实上,草率结婚的苦果,很多时候只能通过快刀斩乱麻,甚至有点负气的迅速离婚,才能终结。早跳出死循环,清理沉没成本,重新开始新生活,没什么不好。
一个人在结婚时草率,在离婚时谨慎,这是不大可能做到的人格分裂。当然最好的情况是:结婚离婚时都谨慎。但当一个草率结婚的人想草率离婚时,身边那些喜欢劝和不劝离的亲朋好友最好想明白——算了,离婚也许是地狱甲,但照这俩人结婚时的草率程度,不离婚的情况也是地狱乙。稀里糊涂结的婚没什么太大价值,不值得拼命保全。
(作者就职于互联网公司,著有《心如钢铁地追求幸福》。“黛喜酱说”纠结于广义男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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