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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贪官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

第一财经日报 2015-08-21 06:00:00

责编:方正系统

今年以来,共有60多名干部被查明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中有16名省部级“老虎”、46名厅级干部。

去年12月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发《中国纪检监察报》文章指出,现阶段的工作重点是:惩治腐败要坚决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应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纠正“四风”要重点查处十八大后、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越往后执纪越严。

今年以来,在中纪委的“纪律审查”一栏中,在对官员立案审查后,凡是经查明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均有明确指出。《第一财经日报》查阅该栏发现,今年以来,共有60多名干部被查明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中有16名省部级“老虎”、46名厅级干部。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不收敛的贪官,大部分是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但也有部分贪官的相关表述更为详细,如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党组副书记斯鑫良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在得知组织对其有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后,与其妻及部分行贿人订立攻守同盟,转移赃款赃物,干扰、妨碍组织审查,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山西省忻州原市委书记董洪运,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继续收受贿赂,数额巨大,情节严重。且在组织审查期间,采取欺骗、隐匿、订立攻守同盟等手段,对抗组织调查,性质恶劣。

山西省运城原市委书记王茂设等人,“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继续收受贿赂,数额巨大,情节严重”。

附表 部分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贪官

姓名

身份 主要贪腐情节

徐建一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

存在干扰、妨碍组织审查的行为,

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

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杨卫泽

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江苏省委原常委、

南京市委原书记

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多次出入高档酒店和私人会所,接受他人宴请;

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

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仇和

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云南省委原副书记

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

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栗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党组成员

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

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徐钢

福建省原副省长

存在干扰、妨碍组织审查的行为,

与其妻及部分行贿人串供,

转移、藏匿赃款赃物。

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

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斯鑫良

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

在得知组织对其有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后,

与其妻及部分行贿人订立攻守同盟,

转移赃款赃物,干扰、妨碍组织审查,

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陆武成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

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景春华

河北省委原常委、秘书长

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

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廖永远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总经理

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

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孙鸿志

国家工商总局原副局长、党组成员

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

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韩学键

黑龙江省委原常委、大庆市委原书记

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

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王敏第

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山东省委原常委、济

南市委原书记

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

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朱明国

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广东省政协原主席

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

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隋凤富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省农垦总局原党委书记

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

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武长顺

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长

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

性质十分恶劣,社会影响极坏

秦玉海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

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

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广州通报两大国企窝案“不收敛不收手”案情

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下,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列为查处重点后,一些人仍然我行我素。

20日下午举行的广州市纪委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两起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分别是广州广日集团(电梯)(下称“广日集团”)违纪违法系列案、广州轻工工贸集团(下称“广州轻工”)违纪违法系列案。

2014年11月至2015年5月,广州市纪委成功查处了广日集团(广日股份,600894.SH)原党委书记黄升伟等人的违纪违法案。全案涉案30余人,共查处市管正、副局级领导干部5人,移送司法机关立案18件18人,并协助省纪委查处正厅级干部1人,即广州市原政协副主席、广日集团原董事长潘胜燊。广州市纪委此前曾形容广日集团腐败案是“塌方式腐败”。班子主要领导成员几乎被“一锅端”。

今年2月,广东省委常委、纪委书记黄先耀参加省政协分组讨论会时特别指出,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在广东也存在。他举例,近期被调查的潘胜燊,经调查在十八大后收了7笔钱,一共1700万元,其中5笔共1200万元是在万庆良(广州市原市委书记)案发后收受的,“这种情况还不止他一个”。

广日集团是广州市属国企,目前已形成电梯、环保两大支柱产业,其中集团电梯制造相关产业板块已于2012年成功上市。原以电梯制造闻名,但因涉足环保产业一度处于舆论漩涡中。

2009年,广州本地媒体多次披露,广日集团未经招投标便获得广州城市生活垃圾特许经营权和政府巨额补贴;此外,一家没有任何行业背景经验的私营企业通过进出广日集团成立的下属环保公司净赚3000万元人民币,均引发外界质疑。根据已查明的情况,广日集团腐败窝案与该企业所涉足的垃圾焚烧、垃圾填埋等项目有关,相关人员通过垃圾处理设施的违规招投标牟取巨额利益。

广州市纪委发布的消息显示,广日集团窝案总涉案金额8000余万元,追缴、暂扣赃款400余万元。经查,广日集团违纪违法案件的受贿收礼事实大部分发生在十八大之后,占总涉案金额的54.3%;特别是有25.8%发生在万庆良案发后,暴露出了少数国企领导纪律观念淡薄,对中央三令五申置若罔闻,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

另一起案件是广州轻工违纪违法系列案。今年5月以来,广州市纪委立案查处了该集团4名市管正、副局级领导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包括广州轻工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胡守斌,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刘显明,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莫凡,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杨浩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

查处广州轻工中层干部及下属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处级)18人,涉案金额巨大。目前,已有9人移送检察机关处理。

经查,该企业原党委对抓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内“四风”问题仍有发生,特别是十八大以来,该集团企业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仍不收敛、不收手,对有关规定置若罔闻、我行我素,其他人员则上行下效,导致发生集体沦陷的“塌方式”腐败。

两大国企深陷窝案也表明当前不少国企的用人存在任人唯亲等问题。广州市纪委宣传部部长、新闻发言人蔡鹏浩在20日的发布上说,在对国企的巡察过程中就发现了任人唯亲等问题,如广日集团的领导干部在选用人上确实存在一些以权谋私的问题,也涉嫌买官卖官、收受贿赂等。

他表示,目前广州市的国企仍然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国企确实处于一个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阶段,也有个别国企确实存在塌方式腐败,比如广日集团和广州轻工都相对比较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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