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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岗村”后大创新:扶贫新玩法变农民为股民

第一财经 2016-07-25 18:52:00

责编:秦新安

资产收益扶持制度主要针对自主创收能力受限制的农村贫困人口,目的在于把细碎、分散、沉睡的各种资源要素转化为资产,整合到优势产业平台上,实现脱贫致富

7月2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贫困地区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方案》等内容。

会议指出,开展贫困地区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是扶贫开发工作的重大制度创新。

今年3月公布的“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及“探索资产收益扶持制度”,这是中央层面首次提出的政策表述。这一制度着眼于通过土地托管、扶持资金折股量化、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让贫困人口分享更多资产收益。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长三角研究院副院长、副教授余佶曾在《红旗文稿》上刊文对这一制度创新进行解读。文章认为,资产收益扶持制度,主要针对自主创收能力受限制的农村贫困人口,比如丧失劳动力而无法劳作的农民,目的在于把细碎、分散、沉睡的各种资源要素转化为资产,整合到优势产业平台上,扩展贫困人口生产生存空间,让其享受到优质资源,实现脱贫致富。

扶贫创新

《红旗文稿》为求是杂志社主办的综合性政治理论半月刊。文章称,资产收益扶持制度将市场机制和资本运作模式引入农村,能够有效整合财政资金以及村集体和农户手中分散的土地、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促使各类资本要素流动起来。

这样的制度设计在于,对农户而言,可以从传统生产方式中解放出来,既能按照持有股份获得稳定的股份收益,由旁观者变为参与者,增强主人翁意识,又可以通过从事务工经营获得工资收入;对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而言,可以在不增加成本的情况下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利润最大化。从而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集中凸显创新的激活效应,向共同富裕稳步前进。

而且资产收益扶持制度还可以将农户和集体拥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山、滩涂、水面、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等资源和资产股份量化后入股发展生产经营活动,从而激活农村资源要素,进一步发挥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优越性,提高经营集约化水平,统一经营组织化程度,同时增加集体经济实力,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王钰鑫博士接受第一财经采访表示,中央开展贫困地区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实质上是资产资本化扶贫。这种政策举措就找准了部分贫困地区有资源、无发展的症结所在,是解决贫困人口脱贫的根本途径。他认为,这种方式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把市场配置资源和扶贫协作相结合,有利于把贫困地区的各种资源要素转化为资产,整合到优势产业平台上,从而扩大贫困地区的发展空间,使贫困人口共享资产资源开发的“红利”。

方塘智库区域战略研究中心主任张五明对本报表示,长期以来,农村土地因为产权的模糊性和国家限制性政策无法真正体现其市场价值,土地所有者(集体)也无法分享工业化带来的资产溢价。随着宏观政策对农村土地的确权赋能,农村土地作为要素纳入到国家整体市场经济运行的系统中已是大势所趋。水电矿产资源的开发是工业化社会的基本经济行为,也是国家垄断行业,让贫困地区率先以土地资产入股的方式享受工业化的资产溢价,既是扶贫开发的创新,也是以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为目的的经济改革的创新与实验。

多地在探索

前述中央深改组会议指出,要以增加贫困人口资产性收益为目标,创新贫困地区水电矿产资源开发占用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方式,围绕界定入股资产范围、明确入股受益主体、合理设置股权、完善收益分配、加强股权管理和风险防控等重点任务,探索建立集体股权参与项目分红的资产收益扶贫长效机制,走出一条资源开发和脱贫攻坚有机结合的新路子。

目前,国内已有四川、湖南、湖北、贵州等省份以“资产收益扶持制度”扶贫,先行开展探索,而且并不局限于水电矿产等资源。

各地做法大体类似,即利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或部分支农资金作为贫困人口的股份,参与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产业基地的生产经营和收益分红,以增加贫困人口的财产性收入。除了由国家财政资金形成资产确权入股外,资产收益扶持制度还可以推广到农民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和农村集体资产。

以贵州省六盘水市为例,2014年以来,以“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资产收益扶持制度有效整合各种资源要素,探索了一条通过股权化实现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的精准扶贫新路子。这种方式取得三个好处,一是以财政资金撬动各方面资金,使分散的资金聚集起来,变资金为股金;二是推进资源变股权,盘活各种资源要素,形成资源叠加效应,提高资源利用率;三是推进农民变股民,让增收的渠道多起来。

值得关注的是,这种制度创新是在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探索开展农村资金变股金、资源变股权、农民变股民的改革,通过股权化平台,构建村、企(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民互惠、工农互动、城乡一体的发展机制,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改变了农民生产生活方式,推动了扶贫方式向精准扶贫转变。

据《红旗文稿》文章称,2014年以来,六盘水全市共有16.52万亩集体土地、8.21万亩“四荒地”、32.18万平方米水面入股。通过股权收益,新增村集体经济收入2477万元,消除“空壳村”413个,“空壳村”占比从2013年的53.8%下降到15.3%。

据《广西日报》报道,自治区各地根据自身情况采取的资产收益扶贫形式各异。有以农户土地入股成为股东、合作社老板投资的方式经营现代“鹿寨蜜橙”示范区的“鹿寨模式”;也有扶贫龙头企业通过对本地资源的整合利用,规划整个产业链的发展,通过分工合作,最终形成一个产业,带动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的“钦州模式”;通过入股、租赁等形式,将古民庄及附近的土地集中整合起来,统一包装建设成为旅游景区,在景区开发中,企业不仅给村民直接享受分红收入,还 承担了每位村民每年90元的医保及每年50元的生活补贴,让广大村民生活更有保障的“上林模式”等。

张五明表示,方塘智库调研考察的农村样本中,在实际操作中,农户以土地入股大型农业项目的案例比比皆是。这样的探索创新将有利于盘活乡村的资产价值,为在更多领域将农村资产纳入到市场经济系统提供实验样本,还会减少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的人地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冲突,更重要的是,可以进一步推动更具市场化的土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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