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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观察:超生与教育、就业捆绑制度亟需全面清理

第一财经 2016-09-09 14:47:00

责编:姚君青

计生与教育捆绑的做法虽经国家多年明令禁止,但在不少地区依然存在。最典型的就是在孩子办理入学注册时要求家长提供与计划生育相关的证明。

浙江省7岁男孩小明(化名)昨天终于背上书包,成为一年级的一名新生。由于受超生的影响,小明入学一波三折,最终家里买了新房,在房地产商的通融下上了学。

据小明的姨妈介绍,小明有一个超生的弟弟,其父母在安徽老家按规定交了社会抚养费。根据浙江当地的规定,外来人员如果在本地交养老保险满一年,其子女就可以在当地入学,于是小明的母亲缴纳了养老保险。本以为孩子上学的事会很顺利,没想到准备报名时被拒绝了,理由是小明的父母有违规超生的行为。

无奈,最后小明的家人在别人指点下紧急购买了一套新房,房地产商承诺一定会让孩子上学。但中间又几经波折,直到昨天早上,一年级开学的当天,小明报上了名,家长的心才放了下来。

像小明这样的经历并非个案。据第一财经记者调查,计生与教育捆绑的做法虽经国家多年明令禁止,但在不少地区依然存在。最典型的就是在孩子办理入学注册时要求家长提供与计划生育相关的证明。

据深圳市张女士介绍,目前深圳市一些区外来常住儿童的入学资格仍然是与计生挂钩的。比如,孩子父母必须出具计生证明或者已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证明才能有资格给孩子在公立学校办理入学注册。

张女士告诉第一财经记者,自己在深圳工作十几年了,社保也上了十几年,但是因为生了二胎,直接影响到大孩子的上学。

“私立学校比公立学校学费贵很多,我本来养两个孩子压力就很大,真盼望政府能赶紧把这些捆绑制度取消,让我的孩子可以堂堂正正地上公立学校。”张女士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人口学者黄文政认为,将学生家庭的计划生育状况与孩子入学注册挂钩的做法,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侵犯了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利,应该尽快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清理。

事实上,除了教育,就业也存在跟计生捆绑的现象。

今年上半年,福建省一位教师向第一财经记者反映,她参加了某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笔试已经过关。在最后一关的面试中,用人单位要求她必须出具由卫计部门开具的“无违规生育行为”证明。因为她去年生育了第二胎,无法获得这个证明,最后只得无奈放弃这次就业机会。

调查显示,不光是就业,甚至连创业也要受到生育行为的影响。除了对计划外生育人员进行从业限制外,一些地区甚至还规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要提交计划生育证明。据2013年3月8日《南方都市报》报道,江门市政府曾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加强人口计生综合治理意见》,强调申领《工商营业执照》需提供镇(街道)人口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文件还要求“对个体营业主政策外怀孕、未落实补救措施的,依法采取扣缴营业执照”。

黄文政认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还需要提交计划生育证明意味着,只因为不按提倡的数量生育孩子,这些育龄夫妇连自谋职业的权利也被剥夺了。这是很不合理,也不利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做法。

中国自今年初全面实施二孩政策,鼓励人们按政策生育。在老龄化日益严重、少子化日益严重,生育政策已经发生历史性转变的背景下,当年在严格控制人口的思路下所制定的计生与教育、就业、创业等捆绑的政策早已不合时宜,应该尽快全面彻底地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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