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股份晚间发布公告称,阳光产险9月14日增持公司股份566.79万股,占总股本的0.09%。阳光产险和阳光人寿合计持有公司普通股股票303,240,0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阳光产险和阳光人寿因同受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而构成一致行动人。
此前,8月10日晚间,伊利股份公告称,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对其投资者“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3%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公司董事会发出书面通报。在通报期限内和发出通报后二个交易日内,不得再行买卖公司的股票”;投资者持有股份达到3%后,其持股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3%,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通报”等公司新章程等提出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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