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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生成 免责声明
12月22日晚间,浙商财险发布关于侨兴私募债保证保险有关情况的说明称,公司在侨兴电讯、侨兴电信私募债违约后,第一时间成立了由高管、律师、专业人员组成的专项工作小组,全力以赴地处理这起理赔案件。现就大家关心的问题做出说明如下:
一、关于补充资料通知的说明
第一,侨兴电讯、侨兴电信私募债保证保险为涉及互联网产品的保证保险业务,与传统保险业务具有较大区别。
第二,被保险人数量众多,索赔材料数量较多,还存在部分投资人已“变现”的复杂情况,增加了我司理赔审核的难度。
第三,侨兴电讯、侨兴电信私募债保证保险业务交易结构复杂,法律关系复杂,我司需要专业人士投入大量时间进行研究。
第四,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只有一次机会要求补充提供理赔资料。
鉴于上述原因,我司需要全面、细致地审核投保索赔资料,并一次性通知补充提供理赔资料,确保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风控措施和偿付能力的说明
侨兴电讯、侨兴电信私募债保证保险业务中,侨兴集团董事长吴瑞林向我司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某金融机构出具了履约保函。
此外,有媒体咨询我司是否已经获得侨兴6亿资产抵押。12月19日,我司已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递交办理侨兴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截至目前,我司尚未取得相应的他项权证。后期能否取得,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截至2016年3季度末,我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66.24%,符合保险监管要求。
此类涉及互联网产品的保证保险业务理赔,牵涉被保险人数量多,交易结构复杂,与常规的理赔有所不同。希望社会各界能理性看待此次理赔案件,不要把正常的理赔工作看成拖延、扯皮甚至推诿。
“总体来看,新规明确私募基金的监管要两手抓,该打击的打击,该扶持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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