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2月24日对前海人寿及其董事长姚振华开出了一份行政处罚书,姚振华被撤销任职资格并禁止进入保险业10年。保监会处罚书显示,姚振华申辩称非直接责任请求减轻处罚,但未被保监会采纳。
保监会公布前海人寿违法事实。一、编制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二、违规运用保险资金的行为:(1)是权益类投资比例超过总资产30%后投资非蓝筹股票;(2)是办理T+0结构性存款业务;(3)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资质不符合监管要求;(4)是未按规定披露基金管理人资质情况;(5)是部分项目公司借款未提供担保。
保监会处罚书显示,前海人寿在就2015年11月增资活动提交的相关报告中,作出股东增资资金性质为自有资金等陈述。经查,相关增资资金情况与报告陈述不符。保监会认为,时任董事长姚振华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前海人寿及姚振华对此进行申辩称,向保监会提交相关资料的行为属于“重大遗漏”,姚振华对该行为负有领导责任,非直接责任,该行为并非情节严重,请求减轻处罚,且撤销任职资格和行业禁入并用属于重复处罚。但这些申辩理由均未被保监会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