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业“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正在市场上流传。文件显示,银监会将以银行业自查与监管抽查结合的方式进行整顿,并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于2017年6月12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监管部门,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改和问责工作;各银监局7月底前报送“三套利”专项治理最终处理处罚结果。
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多种业务使资金在金融体系内流转而未流向实体经济的套利行为,即空转套利,是此次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之一,具体包括理财空转、同业空转等。《通知》对表外理财做出进一步限制,不得提供扩大投资范围、规避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
针对此前盛行的“CD+理财”模式,《通知》明确,不得通过同业投资等渠道充当他行资金管理“通道”赚取费用,而不承担风险兜底责任(信托公司开展的风险管理责任划分清晰的事务管理类信托除外);不得通过同业绕道,虚增资产负债规模、少计资本、掩盖风险;不得通过大量发行同业存单,甚至通过自发自购、同业存单互换等方式进行同业理财、委外、债市投资,导致期限错配,延长资金链条,使得资金空转套利,脱实向虚。
郭树清上任银监会主席月余,“强监管”风暴已经刮向银行业金融机构。4月7日银监会新闻发布会上,银监会主席助理兼办公厅主任杨家才明确表示:“今年是明确强调强监管的一年,也是监管问责的一年。”
“整治的重点还是以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回归本源、服务实体、防范风险为目标,以法律法规为准绳,排查整治本机构、本单位、本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银监会现场检查局巡视员(主持工作)王朝弟称。
以下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三套利”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原文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