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产能与去库存都位于2016年我国经济工作的五大任务之中。在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去产能与去库存也仍被列为2017年的重点工作任务。
究竟该如何去产能与去库存?
有些人认为去产能与去库存应完全交给市场去做,政府不应干预。这些人的论据主要有两点:第一,市场经济没有去产能与去库存之说;第二,市场经济下没有去不掉的产能与去不掉的库存,只有调整不到位的价格。
笔者认为,上述观点是不对的。这两个论据要么完全错误,要么似是而非。首先,市场经济下也会产生过剩的产能与过量的库存。这一点无论是从美国1929年的经济大萧条,还是从美国2008年的次贷危机,都可以清楚地看出来。根据1940年发表在《美国经济评论》上的一篇论文,美国棉纺织工业的产能过剩从1923年开始,1937年才基本结束。其次,“市场经济下没有去不掉的产能与去不掉的库存,只有调整不到位的价格”貌似有理,但一个紧接着的问题是:市场经济下为什么会有调整不到位的价格?
笔者认为,为了有效地去产能与去库存,一方面既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另一方面政府也要针对市场失灵的原因进行积极、适当地干预。
过剩的产能与过量的库存是宏观经济波动的必然结果。一般而言,在宏观经济学里有两种理论范式去解释宏观经济为什么会产生波动。第一种范式是基于凯恩斯理论。凯恩斯理论认为,宏观经济波动的根本原因在于价格不是自由波动的,而是黏性的;价格黏性在本质上又是由于市场失灵造成的。第二种范式是基于协调失败理论。这种理论认为,宏观经济波动是由于企业之间的协调失败造成的,企业之间协调失败在本质上也是一种市场失灵。
笔者此前发表的一篇学术论文也从理论上证明了以下两点:(1)价格不仅是黏性的,而且价格黏性在严格的数学意义上还是非常显著的;(2)在解释宏观经济的波动方面,价格黏性与协调失败这两种理论范式并不是完全相互竞争的关系,而是可以相互兼容的。
(作者系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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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中银国际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徐高撰写,探讨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处理方式,强调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非套用抽象的西方经济学教条。文章提出了“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来评价政府与市场关系,并指出恰当的关系应与国家的所有制结构和收入分配结构相匹配。同时,作者主张政府在拥有大量收入的情况下,应以社会效益为先,积极参与到对社会有益的项目中,以支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