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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多元化:“绿色金融”发展到了哪儿?| 愉见财经

第一财经APP 2017-11-06 15:04:03

作者:夏心愉    责编:林洁琛

一些绿色金融的推动还得“靠情怀”,“外部性”仍是绿色金融的一大特徵。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句话想必人人都有同感,尤其是在资源过度消耗及环境污染可能造成的一系列问题摆在眼前时。其顶层设计是“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首先是要推进绿色发展,其中包括发展“绿色金融”。

绿色金融指金融机构把环境保护作为基本政策,在投融资决策中要把与环境相关的潜在的回报、风险和成本都融合考量的一种业务方式。就像是一枚社会经济资源分配的调节器,调节资金的流向、资金价格等,“奖”那些绿色环保的、环境友好型的企业,“惩”那些污染环境的、高耗能的企业,从而引导和调节市场主体的行为。

以最直观的银行放贷款为例,给“绿色”的企业贷款也开绿灯、或给些优惠利率;给“棕色”的企业贷款开红灯,或是有惩罚性利率。

绿色金融要怎么发展起来,对全球来说都是新课题,大家也都面对着期限错配、信息不对称、什么才算“绿色”的标准缺失或标准定立上的问题,以及相关评估和分析能力不足。

还有一个要紧的问题,是一些绿色金融的推动还得“靠情怀”。客观而言,“外部性”仍是绿色金融的一大特徵。比如发债,第一财经记者就在业内听到过一种说法,给绿色债起了个雅号叫“情怀债”,其在收益上并比不上其它投资,截至目前的绿色金融发展状况,仍然较为依赖财政补贴。

这些问题,在国内的情况如何?

绿色金融有标准了吗?

绿色金融所涉的标准体系,不仅包括产品和业务的设计和管理标准,还包括一系列配套的基础标准,如信息披露标准、绿色评级标准等。有标准、有据可依才是业务上规模的前提。

关于标准,有几个节点性事件。

第一,信贷口。

银监会在2012年出台《绿色信贷指引》,从银行组织管理、政策制度及能力建设、流程管理、内控管理与信息披露、监督检查五个方面提出了要求,《绿色信贷指引》也成为了我国绿色信贷体系的核心,是境内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的纲领性文件。

此后到2015年期间,银监会又先后出台《绿色信贷统计制度》《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能效信贷指引》等绿色信贷政策,提出了标准的绿色信贷统计口径和分类。

这些都是逐步完善、逐步具体化的“标准”。在绿色信贷“标准”引导下,我国绿色信贷整体规模呈现快速增长。据兴业研究的数据,截至今年2月,全国21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达7.5万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8.8%。

第二,发债口。

2015年以来,人民银行、发改委、沪深交易所、证监会和交易商协会先后发出台了推动绿色债券发行的文件,包括什么才算是绿色项目的界定标准、绿色债券发行的标准等。这些政策标准文件出台后,绿色债券在我国的发行呈现了爆发式增长。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我国已经是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发行市场。去年我国绿色债券发行规模达到2200亿元人民币,约占全球绿债发行总规模的40%。

第三,今年6月份,人民银行、银监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了《金融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将“绿色金融标准化建设”工作列为了“十三五”时期金融业标准化的重点工程。

不过,标准建设虽然步步向前了,但问题还是有:各部委的标准之间还有不能互相协调的地方,有时候同一标的有两套标准,有时候各类产品间没法衔接。

比如绿色债券,兴业研究发现,人民银行有《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发改委有《绿色债券指引》——核电类项目在发改委支持的绿色项目中,却没在人行的支持项目目录里;发改委界定的绿色债券里纳入了节能环保重大装备、技术产业化,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园区)建设等项目,但这些项目在人行目录中却没被提及。这样的“多重标准”就容易让市场参与主体困惑了。

除了绿色项目范围的标准不一致外,不同监管口径下绿色债券的发行条件、注册审核流程、严格程度、处罚措施也都存在差异,这就有可能为发行人“钻制度空子”提供条件。

这还在发债的层面。实际操作中,绿色金融产品是有生态链的、互相衔接的——金融机构发了绿色金融债,融好资了,这资金是要拿去发放绿色信贷的;又比如,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发行所形成的绿色资产,是可以资产证券化后,拿到二级市场去当绿色投资标的交易的。

当这个链条一贯通,又会出现发债标准和信贷标准不协调的尴尬了。

比如,银监会的绿色信贷标准,与人行、发改委的绿色债券标准,在支持项目范围及分类方法上存在差异,部分可纳入绿色债券投资范围的项目不属于绿色信贷。反过来,绿色信贷与绿色债券标准之间的不统一,导致银行机构的绿色信贷资产无法直接对应到绿色债券发行所需的绿色资产池,需重新对基础资产进行梳理和认定,增加了业务管理的难度和成本。

此外,绿色主体的认定标准,以及绿色股票、信托、基金等产品标准的缺失,也导致了绿色金融产品链条出现断裂。

绿色金融的标准化发展,已经起航,前路还长。

绿色金融多元化了吗?

说完标准再来说说机构和产品。市场的立体化和多元化发展已经迈出了前几步。下面来盘点一些发展中的脚印。

今年1月份,江苏银行宣布采纳“赤道原则”,成为继兴业银行后中国大陆地区的第二家“赤道银行”,也是第一家城商行“赤道银行”。

今年5月,大同绿色商业银行方案通过评审进入筹建,未来可能是我国首家绿色银行。既然是“绿色银行”,那业务也都是“绿”的了——这家银行的业务会分企业金融和金融市场两大块,具体包括绿色项目贷款、绿色流动资金贷款、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绿色资产证券化、能效融资、碳资产/排污权抵押贷款、绿色国内保理、绿色国内反向保理授信、绿色资产管理、绿色投资、同业绿色金融等。

对于单家银行集团而言,业务品种也在多元起来。兴业银行董事长高建平在接受第一财经独家专访的时候介绍,兴业银行集团依托综合金融,绿色产品体系已经涵盖“融资、租赁、信托、基金、投资、消费”等。

碳金融方面,国内也有不小的发展。比如山西环境能源交易中心,作为碳交易平台,可交易碳排放权、做环境权益投融资。未来,排污权、林权、水权、供热收费权、电力收费权等等,这些与环境相关的权益都能投融资。

据悉,今年以来,山西环境能源交易中心就已推动山西省首单排污权融资项目和首单供热收益权融资项目落地。

不过,绿色金融多元化发展中也有一些不平衡的地方,当前绿色金融市场供给主体还是依赖商业银行,绿色金融市场的多层次性尚待进一步发展。

出政策比给补贴更重要?

最后,对于一些绿色金融的推动还得“靠情怀”的问题,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在接受采访那个时曾表示,在具有“外部性”的绿色金融领域,相较于单纯的政府补贴,更优的选择应该是在明确界定并保护好产权后,主要交由市场机制来进行运作。换言之,出政策比出钱更加重要。

鲁政委给出两条操作性的建议。

第一,明确绿色债权在全部债权中具有优先受偿权。如果绿色债权具有优先受偿权,就相当于资产证券化中的优先级,其信用风险更低,由此就可以降低融资成本,同时吸引更多投资人。如果绿色债权具有优先受偿权,那么就意味着其他债权人的权益在一定程度上被削弱了,但由于绿色金融具有广泛外部性,因而,整个社会为之负担一定的成本是合适的。

第二,为绿色融资设定更低的风险权重。绿色融资意味着其已排除了环境风险,因而,其风险应该比按其他一般标准所进行的融资更低。鲁政委由此提出,在商业银行进行绿色融资时,设定更低的风险权重在风险控制的逻辑上是严谨的。他建议还应允许商业银行基于自身绿色金融的数据,比照巴塞尔协议的内评法开发绿色金融风险模型,在经监管部门验证确认后在日常业务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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