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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四年核减不应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约8000亿

第一财经APP 2017-11-07 22:33:37

作者:董鑫    责编:杨小刚

据统计,2016年各地开展的监审项目达11000余个,比2012年增长3.2倍,核减成本约3800亿元。

“2013~2016年,国家发改委和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累计开展成本监审项目近24000个,覆盖20多个行业,核减不应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约8000亿元。”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7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分享了这组数据。

成本是价格形成的基础。成本监审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通过审核经营者成本,核定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的行为,是政府制定和调整价格的重要程序,是价格监管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成本监审取得了显著成效。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丁杰在发布会上表示,在中央层面,电力、天然气、铁路等重要自然垄断领域全面开展了成本监审,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在输配电领域,从省级电网到区域电网,到跨省跨区输电的各个环节,对电网企业的输配电成本监审实现了全覆盖;天然气管道、铁路运输领域,也是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全行业的成本监审。

2016年核减成本3800亿

成本监审对垄断企业促进作用巨大,尤其是输配电价改革对于电网企业的经营和盈利模式都具有革命性的影响。实行输配电价成本监审之后,企业无论从投资、资产管理、成本管理、会计核算、预算管控等方面,都加强了内部管理。

丁杰表示,政府通过成本监审,晒成本、亮底牌、念好垄断行业成本约束的紧箍咒,逐步改变了以前消费者被动接受垄断行业成本费用的局面,使社会不再为不合理高成本埋单,使成本监管真正取信于民,维护消费者利益。通过监审,对促进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的作用也非常的明显。企业逐步从以前的被动接受,甚至还有点不愿意接受,开始转向主动适应,更加注重内部挖潜,降本增效,提升内生发展动力。

据统计,2016年各地开展的监审项目达11000余个,比2012年增长3.2倍,核减成本约3800亿元。

在输配电领域,2015年以来开展的电网公司输配电成本监审是首次在全国范围内组织的、对超大型自然垄断环节开展的定价成本监审,共核减与输配电不相关、不合理费用约1200亿元,平均核减比例14.5%。在电网投资大幅增长,电量增速趋缓情况下,最终核减32个省级电网准许收入约480亿元。改革红利全部用于降低用户电费支出,并促进了电力市场化交易。

在天然气领域,2017年组织开展对13家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企业的成本监审,剔除企业无效资产185亿元,核减比例7%,核减不应计入定价成本总额46亿元,核减比例16%,核定的管道运输价格平均下降幅度达15%,为促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铁路领域,目前发改委价格司正在对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18个路局开展普通旅客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已经完成成本实地审核。

农产品成本调查全覆盖

成本、收益是经营者调整投资行为,组织经营活动的重要参考。农产品成本调查通过反映农业生产经营效益变化情况,为社会公众开展农业研究、进行生产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耕地少、气候环境复杂,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挑战非常严峻。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农业生产的规模、效率、方式等均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同时国家需要出台各种支持政策,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农产品成本调查对农业现代化的各种特点都有及时详细的反映,是制定相关政策不可缺少的依据。

据介绍,我国农产品成本调查网络覆盖面广、核算制度完善、历史资料完整、成本数据权威、社会效益显著。

丁杰表示,农产品成本调查网络覆盖31个省、区、市,316个地市,1550个县市,共选取6.6多万个农调户。调查品种涵盖农、林、牧、副、渔各个领域,核算指标体系包含各类调查产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投入的各种有形和无形的生产要素,可以多角度全面反映农产品的成本收益和生产效率。

与此同时,农产品成本调查不仅涵盖了农业种植、收获、销售的全链条,还覆盖了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投入的物质、人工、土地等全要素。覆盖面最广、品种最全、含金量最高的就是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常规调查,系统反映了我国54种主要农产品每年的成本收益情况。

此外,国家发改委修订的《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下称“新《办法》”)于近日出台,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新《办法》从八个方面对2006年版的《办法》做了修订,其中包括了:明确成本监审项目实行目录管理,特别强调自然垄断环节应当列入成本监审目录,未经成本监审的不得制定价格;严格定价成本的审核,明确政府定价成本的构成、核定方法和标准,以及不能进入定价成本的费用支出等,加强对企业的成本约束和激励,减少政府自由裁量权;发挥第三方作用,明确定价机关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和聘请专业机构和人员参与成本监审,提高成本监审效率;实行经营者失信惩戒机制,将经营者不良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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