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6月21日召开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工作推进会,总结上海自贸试验区在金融服务业扩大开放领域已开展的工作,推出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关于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进一步形成开发开放新优势的意见》。
意见针对吸引外资金融机构集聚、构筑金融改革创新新平台、开创金融服务科创中心建设新格局等放,提出了25条举措,充分体现了上海自贸区在扩大金融开放中的“试验田”作用。意见明确提出,将支持境外创新企业在沪发行中国存托凭证(CDR)、争取今年开通“沪伦通”,及持续推进原油期货、沪港通、债券通等金融创新。
此前我们曾多次提到,随着金融市场加快开放力度、放开外资金融机构的准入限制、提高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额度、加快推进沪伦通等因素,将为金融行业带来新机遇。
根据海外经验,从鼓励外资进入专业业务领域这一点看,由于行业龙头原有业务基础与品牌资源优势,新进入者难以动摇传统龙头企业的地位,行业集中度依然保持较高位。但政策引导下将有望在专业领域发挥外资母公司原有优势,有利于产品创新及服务完善。
综合而言,我们判断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市场会带来一定竞争,但更应乐观地看到,在“鲶鱼效应”下国内机构的经营效率可能提升,而且,在金融市场对外开放进程中,风险可控的金融创新可能不断推出,如近期的场外期权业务和CDR业务,未来金融市场将更加成熟和内涵丰富,国内已有的头部机构将充分受益于此。
下一步,在继续加强经济回升向好基础的同时,要进一步关注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尤其是要关注对中小微企业的发展。
截至2024年3月底,1926家外资企业获准在华经营电信业务。
通过“一线放开”,实现企业与境外贸易投资更加自由便利。
2024年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引起了业界的关注。这份《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展现了中国政府在加强高水平对外开放方面和吸引外资、利用外资的决心与措施,本文将对《方案》进行整体的分析评述。
持续推进电信、医疗等领域扩大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