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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健誉嘉与华大集团纠纷升级,庭审临时中止“原告变被告”

第一财经APP 2018-07-18 22:09:24

作者:黄思瑜    责编:杜卿卿

原告诉被告名誉权纠纷一案被突然中止审理,反而被起诉不正当竞争。王德明代表的南京昌健誉嘉与华大集团合作纠纷的进一步发酵。

因合作纠纷,华大集团在今年6月份被“举报”,此事原本已进入法律程序。但原定于7月18日14:30开庭审理的举报方诉华大集团名誉权纠纷一案却被突然中止了审理。

上述案件为举报方也就是原告南京昌健誉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南京昌健誉嘉”),诉被告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华大控股”)、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下称“华大研究院”)名誉权纠纷一案。按计划于上述时间,在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但是,7月17日晚间,华大基因相关人士告知第一财经记者,案件中止审理,“等待我方诉对方不正当竞争案审理结果”。随后,7月18日下午两点左右,王德明向包括第一财经在内的媒体发送了其在法院的地图“定位”,并表示“确认不开庭了”。

而不管是此次的名誉权纠纷案、此前的王德明实名举报,还是华大集团提起的不正当竞争诉讼,背后均是王德明代表的南京昌健誉嘉与华大集团合作纠纷的进一步发酵。

审理突然中止

根据王德明提供的南京建邺区人民法院传票,南京昌健誉嘉被传唤于7月18日14:30分在第二十五法庭开庭,案号为(2018)苏0105民初4260号,案件理由为名誉权纠纷。该传票的落款时间为6月19日。

然而,上述案件并未如期开庭。

7月17日晚间,第一财经记者向华大基因相关人士求证案件中止审理一事,该人士称,“根据南京法院最新裁定通知,明天(7月18日)不开庭,该案中止,等待我方诉对方不正当竞争案审理结果。”

对于不正当竞争案涉及的内容,上述人士表示,其他关于官司的信息,将依据法院程序依法公开。据媒体报道称,2018年7月13日,华大集团在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对南京昌健誉嘉提起不正当竞争之诉,等待开庭。

7月18日中午,王德明表示,“截至目前,法院没有跟我们公司取得任何的联系或者通知,法院给我们律师打过电话,说案件中止审理​,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收到任何法院书面的正式通知。”

“昨天我与律师联系,律师说他接到了自称是法院的电话,通知案件中止审理,但是并没有说太多的详细内容和告知原因,只说后面会给我们补寄一个文书。”王德明表示,对于为何7月17日会突然收到这个通知,感到“很奇怪,也想不通”。

7月18日下午两点左右,王德明向包括第一财经在内的媒体发布在南京建邺区人民法院的位置定位,并表示,“确认不开庭了,但是我们包括律师仍然没收到法院的正式函件,只昨天下午接到一个电话。”

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

此外,王德明表示,7月17日晚间,收到南京市公安局的电话,被传唤前往公安局“取文件”。

7月18日下午,王德明称,已去取好文件,是事关国家基因库细胞中心江苏运营中心刻制公章问题,遭华大基因举报私刻公章,公安机关希望提供一个书面回复和补充相关材料,但已经相关部门查过不是私刻,“我们也有询问目前是否有必要上交或者暂停使用公章,但公安机关表示没有必要”。

根据王德明提供的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治安大队刻章管理民警发来的信息,称该局已经收到华大研究院的公函,“称他们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委批准建设国家基因库的单位(递交有相关证明文件),并称2018年1月已解除与你公司的全部合作关系,也从未授权南京昌健誉嘉刻制国家基因库相关的印章,向我局申请对你已经备案的国家基因库细胞中心江苏运营中心及其财务专用章两枚公章进行撤销备案”。

合作纠纷发酵

案件被中止审理且作为原告方临时被告知此事,王德明在名为“独孤九剑王德明”的微博中表示出失望,并又一次做出举报。

王德明在微博中发布了一份对国家基因库主任梅永红的举报信。对于再度举报的原因,王德明称,国家基因库细胞中心江苏运营中心委托由南京昌健誉嘉运营,这是由梅永红签发的,但是梅永红之后不承认委托运营一事,而且向公安机关报案。

但是7月18日下午,华大集团回应称,该微博内容包含恶意捏造的事实,严重损害华大集团和梅永红的名誉。

这不是王德明的首次举报,在6月14日,天涯论坛注册用户“独孤九剑王德明”发布了一则《举报华大基因伪高科技忽悠欺诈涉嫌贿赂官员,大规模套骗国有资产》的文章,在6月底时引发热议。对此,上市公司华大基因和华大集团均作出过澄清。

而举报的背后源于王德明代表的南京昌健誉嘉与华大集团出现合作纠纷。

天眼查信息显示,南京昌健誉嘉成立于2015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周佳(王德明妻子)持股70%,许凯持股30%,王德明为监事。

经营范围在2016年2月29日时做过一次变更,变更前的经营范围中并无基因检测等方面的业务,变更后增加了“基因检测服务、生物技术服务、医药技术研发、I类Ⅱ类医疗器械、保健品销售、药品销售”这一类别。

在6月27日时,王德明曾对第一财经记者称,这个变更是华大集团和国家基因库要求的,因为涉及到一些项目,比如细胞样本。他同时称,南京昌健誉嘉与华大基因的合作从2016年年初就开始了合作,合同上签的日期是2016年4月份。

7月18日再提及此事,王德明进一步称,最开始双方一起对合同进行了沟通,但是华大集团方面寄来的合同遗失了当时谈的大部分内容,所以就被拆成了两份不同的合作,双方签订的第一份合同,明确只涉及江苏省的细胞采集;第二份合作当时没有签协议,合作范围扩大到华东地区,业务上除细胞采集外还涉及部分存储、科研,南京昌健誉嘉要求华大集团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国家基因库细胞中心江苏运营中心成立一事,“当时他们也发了”。

但是今年5月18日,华大研究院在华大集团官网上发布声明称,“我院从未以任何形式授权南京昌健誉嘉以‘国家基因库细胞中心江苏运营中心’的名义开展市场活动、发表相关言论,亦从未以任何形式授予该公司员工王德明‘国家基因库细胞中心江苏运营中心主任’之身份,南京昌健誉嘉及王德明的所有行为、言论均不代表国家基因库的立场、观点。”

5月29日,华大研究院在《江苏金融报道》上也刊登了上述声明。

5月30日,南京昌健誉嘉将华大控股和华大研究员告上法庭。根据王德明提供的民事起诉状,南京昌健誉嘉要求判定被告停止侵权,恢复原告名誉。

由此便有了上述名誉权纠纷一案,但是如今案件被中止审理,且华大集团又对南京昌健誉嘉提起不正当竞争诉讼,后续进展如何,第一财经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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