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纳影业(简称博纳,BONA)12月9日正式在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上市,成为首个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影视企业。博纳上市首日收盘价为6.58美元,较发行价下跌了1.92美元,跌幅为22.6%。10日,博纳CFO许亮接受了《第一财经日报》的越洋电话采访。
6日本报以《保利博纳9日登陆纳市 倚重发行是把双刃剑》一文对博纳上市提出了三大疑问质疑其业绩不能支撑:一,发行作为整个电影产业链利润率偏低的一环,博纳影业倚重发行的模式是否存在风险?二,公司外资股东通过开曼群岛公司间接持股,是否符合《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中的有关规定?三,公司在非正式路演PPT中将与中影、上影、华夏联合发行的影片统计为独家发行,按照美国严苛的法律要求,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对于上述问题,许亮逐一作出了解释,给出了一个负责任的上市公司应有的态度。
“倚重发行风险不大”
CBN:博纳是目前国内最大规模的民营电影发行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公司正在自建电影院线,也参与电影内容制作投资,请问公司未来是否会向电影产业链的两端——内容制做和电影院线沿伸?
许亮:我们对于自己的定位是一家电影发行公司,不是电影制片公司,所以无论我们是投资电影制作还是投资影院建设,都只是为了能够更顺利的拿到发行权,和作为一种完善发行网络的手段,上下游产业链的整合,目的是希望能够有一种更好的协同效应,将发行做的更加扎实。我们募集资金约50%会用来建立和完善发行网络,包括并购电影院。我们在上市公司体外有一个影院投资公司,专门寻找和建设合适目标影院,培育成熟了就装到上市公司中来,能够避免上市公司直接从头建设带来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冲击。其他募集资金将用来获取发行权,包括投资电影来获取发行权,以及其他企业运营正常用途。
CBN:湘财证券影视产业分析师田洪港告诉CBN记者,一部电影上映后,票房的40%收入归内容制作团队,50%被院线拿走,发行在其中约能拿到10%的收益,利润在电影产业链中是最低的。保利博纳对于电影发行产业的前景是如何判断的?
许亮:首先,我要纠正你一下,分析师说的是电影票房收入的分成比例,不是利润率。尽管我们可以看到影院能够拿到票房收入的50%左右,但是他们还有自己的运营成本和费用,例如房租、水电、员工人工成本、广告、营销成本。而电影制作,实际能够拿到的票房份额在30%—38%,但是他们通常需要承担电影投资成本和所有宣发费用,利润率也不稳定。而我们发行商,有佣金、买断等几个模式,宣发等成本也基本上由制片方支付了,相对于发行自身成本,发行的利润率基本上能够稳定在一个较高的水平。另外,中国年人均看电影次数只有0.3次,而对比美国,是4.3次,连印度都有3.0次,因此市场潜力巨大,所以我们认为电影发行产业的前景还是很好的。
CBN:我们注意到,目前,华谊兄弟、星美传媒这些电影制作公司也都拥有自己的发行团队,也在蚕食发行市场,那么保利博纳在多大程度上会受到影响和冲击?
许亮:其实他们这些竞争者之所以进入这个市场,看中的正是发行这一块的利润,但是各家的侧重点会不一样,华谊兄弟是一家优秀的以内容制片为主的公司,它基本上不发行其他公司的影片,星美则是一家有实力的以院线为主的公司,与我们发行商更多的是一种合作关系,各有侧重,而且中国整个电影市场是高速增长的,我们认为市场里应该有竞争,而且目前这种竞争格局基本上是良性的。
CBN:在之前博纳发行的影片中,有相当数量是与中影、上影联合发行的,但这些国企同样是博纳的竞争对手,如何看待这种又竞争又合作的关系?
许亮:中影、上影为中国的电影事业发展作出了极大的贡献,我们的关系,主要还是以合作为主,竞争为辅。
CBN:博纳在招股说明书风险提示中表示,公司业务依赖于和院线的关系。我们在影院运营方面经验有限,可能不能成功地将这一业务整合到现有的运营体系中。那么博纳这种极为倚重发行的模式是否存在风险?公司有何防范措施?
许亮:在严格的美国证券法律体系要求下,我们必须要揭示这个风险。,博纳与全国所有37家院线都有合作,只要对方是理性的合作方,绝大多数时候还是能够有一个共赢共生的局面。
“股权结构符合中国法律法规”
CBN:2005年7月,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发改委、商务部五部委出台了《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禁止外商投资设立和经营电影发行制作公司,电影公司引进外资,需报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批准,并征得中宣部同意。未经批准,擅自突破有关规定引进外资,要严肃查处。在博纳的股东中,有红杉中国、海纳亚洲、经纬中国等外资创投。其通过复杂的股权结构设立开曼群岛公司,间接持有保利博纳的股权。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是否已批准?
许亮:我们在国内运营,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是非常熟悉和严格遵守的。关于我们上市公司的结构,博纳是在75号文等相关法规的约定范围之内,由非常有经验的中国律师事务所帮助我们完成的离岸结构。在设立过程中,我们也与相关主管部门都沟通过。博纳这种股权结构安排,完全符合中国的相关法规,也是经得起考证的。
CBN:在其他产业公司上市中,有外资PE、VC参股都是正常而没有问题的,但是文化产业领域国家有反外资渗透的规定,公司具体是怎么样规避这块的政策和法律风险的?
许亮:如刚才所述,在合理的离岸结构和合同安排下,我们的发行牌照以及所有其他运营许可,都是在境内VIE公司手中。这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CBN:优酷、当当、博纳等中国企业近日都在美国上市,掀起了新的一轮中国企业美国上市潮,但这类公司在A股上市明显会融到更多资金,而首日上市的博纳影业下跌22.59%。博纳在美上市的考虑是什么?怎样看待在美上市前景?
许亮:博纳主要是从自身发展考虑,发行是我们的核心竞争力,而海外尤其是美国,有优秀的制片资源,这当中有很多合作的可能性。目前我国每年进口分账影片向国内发行,只有中影和华夏有权发行,而且只允许引进20部好莱坞分账片。但是,假如与美国制作商合作拍片,有足够的中国元素,则可以被视为合拍影片,不受20部引进片配额限制。博纳美国上市,接受美国会计准则的审计,财务透明,公司治理更加严谨,有助我们更多更好地与好莱坞的优秀资源实现对接。
首日下跌,说明中美两国电影市场的发展阶段差异非常大。我们引导投资人更深地理解中国电影产业的历史性机遇,需要更多的一点时间和耐心。一支股票短期的涨跌,也会受到市场各种交易因素的影响。我们更看重的是长期带给投资者的回报,
CBN:博纳股东是否有袁泉、黄奕、范冰冰、尔冬升这些知名演员和导演?
许亮:我无法直接回答你,但可以告诉你,博纳有自己的员工期权激励制度,通过这种方式将我们核心的人才与公司绑在一起,实现人才团队的稳定。
“博纳将更加重视法律风险”
CBN:博纳在香港使用的非正式路演PPT文件中将与中影、上影、华夏联合发行的影片表述为独家发行,并且将自己的优势与竞争对手的劣势进行比较。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认为,这涉嫌不正当竞争和侵犯企业名誉权。此外,将合作发行的影片表述为独立发行,则属于虚假陈述。按照美国严苛的要求,甚至会面临巨额赔偿。公司为什么会出现这个问题?
许亮:首先,非常感谢媒体和律师给予博纳善意的提醒。关于你提到的合作发行统计为独家发行一事,我需要作出一个说明,事实上,所有合作发行的影片,第三方咨询机构在计入其中的时候也是很谨慎的,只将博纳承担发行的那部分按照比例计入了统计数据。此外,这个数据也不是博纳公司自己统计的,而是引用了在行业中非常有权威的一家中介调查统计公司艺恩咨询的数据。
博纳公司作为从中国内地走出去的第一家电影行业的公司,在美国主流证券市场成功上市,其重要意义可以载入中国电影史册。我们作为一家崛起中的民营企业,在许多方面还有待国际资本市场的历练和打磨,在这个过程中,也希望国内的媒体能够爱护我们国内的企业,多提善意建议和批评,欢迎随时与我展开沟通,共同使我们的企业在出海的过程中发展的更好更规范,与我们优秀的同行共同做大整个电影产业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