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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多部委联合专项整治互联网金融 明年3月底完成

第一财经APP 2016-10-13 16:32:00

责编:林洁琛

10月13日,国务院办要求,在2017年3月底完成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针对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第三方支付,以及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的金融业务和互联网金融广告行为提出了重点整治的问题和工作要求。

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下发《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下称《互金整治方案》),要求在2017年3月底,负责专项整治的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总体报告并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的建议,由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报国务院。

此次整治方案属于从上至下全监管层联动式监管,成立了由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担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整治工作小组。参与方包含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商总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并由各省级人民政府、省(区、市)金融办(局)或人民银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联合排查整顿的组织体系。

《互金整治方案》针对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第三方支付、以及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的金融业务和互联网金融广告行为提出了重点整治的问题和工作要求。

针对过去一段时间互联网金融行业问题时间较多的P2P网络借贷再次强调了信息中介性质,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非法集资,不得自融自保、代替客户承诺保本保息、期限错配、期限拆分、虚假宣传、虚构标的,不得通过虚构、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方法误导出借人,除信用信息采集及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业务外,不得从事线下营销。

此外,针对近期房地产市场的波动,在此过程中起到推波助澜的房地产金融业务再次被“禁严”,严格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明确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

此外《互金整治方案》显示,将通过严格准入管理、强化资金监测、建立举报和“重奖重罚”制度、加大整治不正当竞争工作力度、加强内控管理、用好技术手段等措施进一步提高整治效果。

《互金整治方案》进一步给出了整治工作的时间表,根据时间表显示,已经在2016年7月前完成了摸底排查工作,并将在11月底前清理整顿并对重点领域进行督查和评估,在2017年3月底前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形成报告,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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