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恶意骗贷行为,互金协会再发通知。
8月21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称“互金协会”)向会员单位下发《关于防范虚构借款项目、恶意骗贷等P2P网络借贷风险的通知》(下称“通知”),防范这类金融风险,切实保护出借人、P2P网络借贷机构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P2P网络借贷会员机构合规经营。
互金协会表示,在专项整治中发现,有一些P2P网络借贷机构以及借款人存在虚构借款项目信息、恶意骗贷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侵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对此,协会提出借款人需签署信用承诺书,对各相关会员单位作出要求。
根据记者了解,此前有平台借款人(公司)在承付项目逾期前夕,实际控制人突然辞职并变更的情况,而新任董事长实际为该借款公司的仓库大爷。
互金协会提出,P2P网络借贷机构应引导借款人树立诚信理念,在组织对接借款项目时,应要求借款人在借款时签署信用承诺书,保证其提供信用信息、资金用途、还款来源等借款资料的真实性,如提供资料存在虚假不实的,借款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借款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署信用承诺书,借款人为企业的,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信用承诺书。
另外,P2P网络借贷机构应引导出借人树立风险理念,帮助出借人充分了解借款人和借款项目信息及其风险,组织出借人和借款人逐一签订借贷合同,必要时可提供途径协助出借人查验相关借款项目的真实性。
协会还表示,P2P网络借贷机构应与开展资金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加强合作,鼓励商业银行在P2P网络借贷借款人开户、提现等环节采用“人脸识别”等先进技术手段查验核实借款人身份信息。
而在8月20日,互金协会还针对网贷平台股东变更下发《关于加强对P2P网络借贷会员机构股权变更自律管理的通知》,对会员机构的股权管理提出要求。
互金协会要求,网贷会员机构的实际控制人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变更后48小时内,应在平台网站、手机应用等官方互联网渠道显著位置,以及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向公众披露。对于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网贷会员机构,将视情况重新审查其会员资格。
当地时间21号,由国际原子能机构和比利时政府联合举办的首届核能峰会在布鲁塞尔举行。来自32个国家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或高级别代表签署《核能宣言》,承诺充分发挥核能潜力。
4月10日前提交自查整改报告。
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市分行向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发放首笔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15.58亿元。
广州城中村是超大城市中规模、功能过度集中,人口过度集聚,大城市病尤为突出的典型区域,当前已完成全面改造的城中村不足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