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局领导”栏目中,赫然出现了黄炜的名字。这位在证监系统工作整整二十年的监管干部,开启了新的征程。
近日,在落实“三定”(即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方案后,两位主席助理黄炜和张慎峰分别告别了中国证监会。这是继央行及银保监会对“三定”响应作出人事调整后,证监会对其人事结构重新编配的第一幕。调整后,证监会由原先的“一正四副三助理”配置清减为“一正四副”。
今年53岁的黄炜是江苏宜兴人,拥有法学博士学位。黄炜1989年进入司法部工作。9年间,其先后任司法部宣传司科员、 副主任科员、办公厅主任科员、副处级秘书、正处级秘书。
1998年9月,黄炜进入证监会,一干就是整整二十年。二十年,对中国资本市场而言,意味着几轮涨跌起伏,市场各个方面也实现了从0到1、从1到2的发展。二十年,对黄炜而言,意味着奋斗的青春岁月,从三十几岁的青年才俊,转眼已是知天命的时节。
进入证监会之后,黄炜先后任中国证监会稽查部综合处处长、人事教育部组织处处长;2001年2月就任中国证监会人事教育部副主任、党委组织部副部长;2001年8月任中国证监会人事教育部副主任、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党委宣传部副部长;2002年4月先后任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副主任(其间:2004年2月至2006年2月挂职任安徽省芜湖市委常委、副市长),法律部主任,首席律师兼法律部主任;2015年2月至今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助理、党委委员。
任职主席助理时,黄炜并未放松法律、稽查方面的工作。其分管的法律部、稽查局以及稽查总队在这期间推出了一系列部门规章,查获了一大批要案。
黄炜甚至在去年年底公开审理的欣泰电气欺诈发行案中,曾亲自出庭应诉。他在庭审中强调,对发现的欺诈发行行为坚决依法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可见其对依法治市的决心。
8月24日,证监会在南京召开了证券投资者民事损害赔偿救济法律制度完善座谈会。黄炜出席会议全程并发表讲话,称证券市场投资者损害赔偿制度完善是资本市场的一项基础性、根本性工作,是实现对投资者保护的关键环节。也是他作为证监会主席助理,在公开场合的最后一次露面。
第一财经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座谈会同时邀请了来自券商、律所以及高校的专业人士,黄炜在会议期间仔细听取了来自各界的意见,并且为了能让到场的业内人士均有机会发表意见,更是缩短了会议的午休时间。
在黄炜下属眼中,他是一个专业能力极强的领导,尤其在法律方面。“勤勤恳恳”,是同事们对他的评价。一位证监会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加班加点对黄炜来说都是家常便饭,即使下属在下午七点以后去找他签字他几乎都在,甚至“不少文件的签批日期都是周末”。
本次退市指标调整旨在加大力度出清“僵尸空壳”、“害群之马”,并非针对“小盘股”。市场有观点认为“本次退市规则修改主要针对小盘股”,这纯属误读。
中央巡视组将在中国证监会工作3个月左右。
明确高频交易差异化管理要求,包括要求高频交易额外报告服务器所在地、系统测试报告、故障应急方案等信息,交易所可适当提高高频交易收费标准,从严管理高频交易投资者的异常交易行为等。
《退市意见》提出,严格强制退市标准。严格重大违法退市适用范围,调低2年财务造假触发重大违法退市的门槛,新增1年严重造假、多年连续造假退市情形。
将首发企业随机抽取检查的比例由5%大幅提升至20%,并相应提高问题导向现场检查和交易所现场督导的比例,调整后,现场检查和督导整体比例将不低于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