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网站22日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推动债券市场对外开放,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市利息收入暂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动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现将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11月7日
《国务院关于2024年中央决算的报告》明确下一步财政五大重点工作,如尽早发行和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券等。
印花税1787亿元,同比增长18.8%。其中,证券交易印花税668亿元,同比增长52.4%。
财政部发布通知,要求地方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尽快按程序分解下达新增债务限额,做到早发行、早使用。
财政部指出,为确保这些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今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补助力度,同时开展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调剂,超过3亿老年人将受益。
下一步,一系列增量政策和存量政策还将协同发力、持续显效,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