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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掮客”丁书苗案余波:旗下酒店将拍卖 起拍价超11亿

第一财经 2018-12-14 16:01:08

作者:一财大政    责编:刘展超

丁书苗因行贿罪、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00万元,罚金人民币25亿元。

被称为“权力掮客”的山西女商人丁书苗(本名丁羽心)案件仍有余波。

第一财经记者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将公开拍卖北京伯豪瑞廷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的100%股权。而该公司为丁书苗旗下资产之一。

根据拍卖公告,北京伯豪瑞廷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的100%股权评估价为161064.566232万元。起拍价为112745.196362万元。

公开拍卖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10时至2018年12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天眼查数据显示,北京伯豪瑞廷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有三方股东,其中,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5%,中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0%,剩余25%股份为个人股东李本其所有。

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实为丁书苗绝对控股。丁书苗占股40%,侯军霞占股30%,而侯军霞系丁书苗之女。

上述中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为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北京伯豪瑞廷酒店于2008年7月开业,2009年被评定为五星级饭店。是一家集客房、餐饮、会议、康乐功能为一体的商务酒店。酒店营业性建筑面积43000平方米。地处CBD核心商圈,交通位置便利,服务功能齐全,获评“2015年度优秀会议酒店”,第十五届中国饭店金马奖。

丁书苗

据新华社报道,2014年12月16日,备受关注的“权力掮客”、山西女商人丁书苗(本名丁羽心)案件一审“落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以行贿罪、非法经营罪判处丁羽心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00万元,罚金人民币25亿元。

2014年12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北京世纪同程投资有限公司经理侯军霞非法经营案一审宣判。侯军霞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八千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0年间,丁羽心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违反国家规定,直接或通过胡斌、郑朋、郭英(均另案处理)等人,与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商定,采取有偿运作的方式,由丁羽心等人帮助该23家企业在57个铁路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中标。中标后,丁羽心、胡斌、郑朋等人以收取“中介费”等名义向中标企业或从中标企业分包工程的施工队收取费用,违法所得共计折合人民币30余亿元,其中丁羽心违法所得数额共计折合人民币20余亿元。

2004年至2011年间,丁羽心通过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获取巨额不正当经济利益。为感谢刘志军的帮助,丁羽心采取为刘花钱办事的方式行贿4900万元。

2009年至2010年间,丁羽心通过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原主任的范增玉(另案处理)谋取了不正当利益。为感谢范增玉的帮助,自2009年6月至2010年9月,丁羽心先后38次向范增玉行贿共计折合人民币4013.4388万元,其中范增玉以购房需要用钱或急需现金办事为由索要人民币880万元。

丁羽心于2010年12月24日被抓获归案。案发后,丁羽心行贿犯罪获得的不正当财产性利益和非法经营犯罪的违法所得已基本追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丁羽心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且行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惩处。丁羽心还违反国家规定,严重扰乱铁路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实施非法经营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且违法所得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依法亦应予惩处,并对其所犯二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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