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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个税工资薪金累计预扣法:月收入暴增不再担心多扣税

第一财经 2018-12-20 18:36:34

作者:陈益刊    责编:胥会云

2019年工薪个税预扣预缴方法大变,将采取累计预扣法,这将解决月收入暴增带来税负剧增痛点。

当看到12月工资单缴纳个人所得税(下称个税)4000多元时,王小姐很是心疼。她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因为今年一笔近2万元奖金在这个月发放,导致这个月个税金额暴增,是平时的两三倍。

不少工薪族碰到类似情况,由于单位将某笔收入集中在某个月发放,导致当月个税金额暴增。然而这种情况在2019年将不会存在,因为新的个税法采取了按年纳税,工资薪金个税预扣预缴采用了累计预扣法。

和以往按月缴纳个税不同,2019年正式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明确了首次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收入按年度综合计税。不过新税法也同时也允许按月或按次预扣预缴税款,最终居民个人工资薪金预扣预缴方法确定为累计预扣法。

1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下称《公告》),其中在最为工薪族关注的居民个人工资薪金预扣预缴计算方法方面,明确了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累计预扣法主要是通过各月累计收入减去对应扣除,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累计应缴税额,再减去已缴税额,确定本期应缴税额的一种方法(具体公式详见文末)。

明年新的个税法对工资薪金采取累计预扣法到底与之前有何不同?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学术委员汪蔚青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在2018年之前按月代扣代缴缴个税时,个人每个月工资不一样,税负就不一样,上一个月税负与下个月无关。一些单位财务人员为了避免员工某个月税负过高,会把一笔收入平摊到各个月份去发放。而2019年新的个税法采用综合所得按年纳税,并在预扣预缴环节采用累计预扣法后,全年收入无论怎么分配到各个月份,全年整体纳税额都是相同的。因此单位财务人员不用再操心怎么在各月中分配收入了,而个人从全年来看负担是一样的,更加公平合理。

她做了一个数据测试印证了自己的观点。假设年收入总额12万元、三险一金1000元每月,免征额5000元每月,暂时不考虑其他扣除因素情况下,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发现,当每个月收入均是1万元情况下,12个月个税税额前低后高,最终应纳税额是2280元。当每个月收入不同,但年收入累计12万元时,尽管每个月纳税额不同,但是个税总额依然是2280元。

武汉一家公司财务总监告诉第一财经记者,采用累计预扣法对工薪阶层来说是利好,累计扣除额、速算扣除数都是按年来,这相当于前几个月多数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可能适用比较低档税率,对于明年春节公司发放双薪的个人来说,税负会比较低,甚至不少人可以不用交税。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对第一财经分析,对于以前每个月工薪收入比较均衡的人来说,明年工资薪金个税采取累计预扣法影响并不大。但对于那些收入波动大,忽高忽低的个人来说,确实能起到节税的效果。因为新个税税制是综合所得按年纳税,累计预扣法可以实现个人税负渐进性,收入越高税负越高,税负能够非常真实反映你的收入情况,不会出现以前某个月收入高但整体收入低存在多扣税的情形,很好地均衡了收入波动情况,并减少预扣预缴跟年末汇算清缴之间的差异。

上述负责人表示,累计预扣法一方面对于大部分只有一处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纳税年度终了时预扣预缴的税款基本上等于年度应纳税款,因此无须再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汇算清缴;另一方面,对需要补退税的纳税人,预扣预缴的税款与年度应纳税款差额相对较小,不会占用纳税人过多资金。

当然,除了工资薪金收入之外,部分人士还可能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根据《公告》,这些收入新的预扣预缴方法采取了基本平移现行规定的做法,变化不大。

新的个税法明确了一些需要办理纳税申报的情况,这包括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公告》明确,年度预扣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的,由居民个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累计预扣法计算公式: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上述公式中,计算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按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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