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2月19日发布了一则通报,撤销北京同仁堂(集团)公司中国质量奖称号,收回证书和奖杯。
通报称,近期,同仁堂下属的同仁堂蜂业因更换标签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使用回收蜂蜜作为原料生产蜂蜜受到行政处罚。根据《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获奖组织和个人两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撤销奖励并公开通报”,经市场监管总局研究决定,现撤销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质量奖称号,收回证书和奖杯。
2月11日,同仁堂发布公告称,公司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被处以罚款1408.82万元。根据上述处理,预计将减少同仁堂蜂业2018年度营业收入约1456.29万元,减少利润总额约1.13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约5778.65万元。
公告称,大兴区食药局经调查认定,同仁堂蜂业2018年10月起生产的涉事蜂蜜中,有2284瓶流入市场,没收违法所得11.17万元,没收蜂蜜3300瓶。同时吊销同仁堂蜂业食品经营许可证,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截至今日收盘,同仁堂跌1.13%,报28.96元。
{{item.suffixTags}} | {{ item.stockName }} {{ item.code }} | {{ item.close }} | {{ item.upDownPer }} | {{ item.upDown }} |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五起 网络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全面开展2025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将对164种产品开展国家监督抽查,在生产、流通、平台广泛抽取样品,共计1.6万余批次。
目前,市场监管总局已将违法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有关违法分子的法律责任。
“6·18”期间,广大消费者应当理性消费,依法维权,遇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将依法进行审查。交易各方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规避审查,未获批准前,不得实施集中,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