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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推出全国首份免罚清单,这34种轻微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

第一财经 2019-03-18 17:57:50

作者:一财大政    责编:秦新安

在此次出台的《免罚清单》基础上,将来还可能根据情况适时推出2.0、3.0版。

如果商户在营业执照的经营日期之前,即使提前一天开业,也属于无照经营,就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如果自媒体号称自家栗子口感“沪上最佳”,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如果宾馆把一把椅子放在疏散通道上,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从3月15日起,根据上海最新出台的《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下称《免罚清单》),上述行为将被免予行政处罚,由此为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新业态、创新型企业在发展初期提供更加宽容的制度环境。

3月18日,上海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近期三部门联合出台的《免罚清单》的有关情况。

上海市司法局方面表示,在此次出台的《免罚清单》基础上,将来还可能根据情况适时推出2.0、3.0版。

这张1.0版《免罚清单》,是全国范围内首份省级跨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其中共包括符合规定情形的34项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涉及市场监管(工商、质量技监、食品安全)、消防等多个行政执法领域。

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罗培新说,上海市市司法局在前期有关调研中发现,大部分轻微违法行为的主体都是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大都设立时间不长,合规意识和能力较弱,初次违法很多都是无心之失,一旦被罚难免会对企业未来经营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而对于轻微违法行为,不少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却“不会”也“不敢”给予免罚处理。在缺乏明确的制度依据的情况下,一方面,执法人员在具体案件中会面临“怎样的情形才构成违法行为轻微”的困惑;另一方面,行政管理部门担忧“不予处罚”会被标签为“行政不作为”。

为解决这些现实问题,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上海市司法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广泛听取企业意见,在长宁区集中进行调研、走访和座谈,面对面了解企业需求,并围绕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标准、范围等关键问题,反复研究论证、多次听取各方意见。

最终,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不予行政处罚”的通行规定与近20部单行法规相关规定的仔细梳理,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更加精细地划分,形成了《免罚清单》,用清晰列明的免罚事项给执法人员以明确指引,从而提高执法效能,有效激发市场活力,让企业真正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

此次列入免罚的三十四个事项,共分两类:一类是根据行政处罚法一般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而不予行政处罚的事项,共计有26项。比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未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但具备合法有效专利证明,而且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

二是根据专门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规定,经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后及时改正即不予行政处罚的事项。比如,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公司未依法办理住所变更登记,责令限期登记后及时登记的行为。

罗培新表示,这份免罚清单,既体现细化行政执法裁量权,从“一刀切”走向“一刀一刀切”的精细治理,又使政府扶助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良苦用心,以法治的方式得到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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