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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学校食品安全仍不容乐观,年底“明厨亮灶”比例要达70%

第一财经 2019-03-29 11:31:11

作者:马晓华    责编:刘展超

当前重点是落实校长(园长)陪餐制,要落实学校主体责任,一步推动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同时逐步落实家长陪餐制,发挥家委会作用,鼓励家长、家委会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监督。

“从目前监督检查和抽检情况来看,学校食品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食品安全虽然没有零风险,但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必须坚持零容忍。”

在3月29日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布会上,食品经营司司长李奇剑说,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研究部署“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以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为抓手,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与教育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持续加大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学校食品安全。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颁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从校长(园长)启动落实。

“当前重点是落实校长(园长)陪餐制,要落实学校主体责任,一步推动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堂和承包、供餐单位管理。逐步落实家长陪餐制,发挥家委会作用,鼓励家长、家委会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监督。”李奇剑说。

李奇剑表示,在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外,同时加强食材源头管理,督促学校严格筛选供货商,严格进货查验,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指导学校食堂、承包或供餐单位建立追溯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或学校实行大宗食材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同步全力推进“明厨亮灶”,2019年底,全国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比例要达到70%。广泛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让师生家长随时可以对学校食堂、学校供餐单位的食品原料、餐食加工、后厨卫生等进行可视化监督。

此外,为了加大日常检查和惩戒力度,将探索将校园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实行联合惩戒。

李奇剑介绍,自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市场监管总局采取了多项措施,出台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经营行为等提出具体要求;联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颁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学校、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责任,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同时排查风险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多次派员赴相关省份检查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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