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前监督检查和抽检情况来看,学校食品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食品安全虽然没有零风险,但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必须坚持零容忍。”
在3月29日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布会上,食品经营司司长李奇剑说,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研究部署“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以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为抓手,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与教育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持续加大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学校食品安全。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颁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从校长(园长)启动落实。
“当前重点是落实校长(园长)陪餐制,要落实学校主体责任,一步推动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堂和承包、供餐单位管理。逐步落实家长陪餐制,发挥家委会作用,鼓励家长、家委会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监督。”李奇剑说。
李奇剑表示,在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外,同时加强食材源头管理,督促学校严格筛选供货商,严格进货查验,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指导学校食堂、承包或供餐单位建立追溯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或学校实行大宗食材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同步全力推进“明厨亮灶”,2019年底,全国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比例要达到70%。广泛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让师生家长随时可以对学校食堂、学校供餐单位的食品原料、餐食加工、后厨卫生等进行可视化监督。
此外,为了加大日常检查和惩戒力度,将探索将校园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实行联合惩戒。
李奇剑介绍,自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市场监管总局采取了多项措施,出台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经营行为等提出具体要求;联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颁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学校、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责任,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同时排查风险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多次派员赴相关省份检查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内容聚焦预制菜范围、标准体系建设、食品安全监管和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4个方面,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预制菜范围,对预制菜原辅料、预加工工艺、贮运销售要求、食用方式、产品范围等进行了界定。预制菜是以食用农产品等为原料,经工业化预加工,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不得添加防腐剂。
优化创新发展环境,引导平台企业有序竞争,激发平台内经营者内生动力,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
依法查处一批重点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清退一批不合格的承包经营企业,解决一批突出问题。
国务院食安办将对唐山市、南昌市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全程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