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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于近日依法核准设立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摩根大通证券(中国)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亿元,业务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股东包括J.P. Morgan International Finance Limited(出资比例51%),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0%),深圳市迈兰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4.3%),新疆中卫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上海宾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朗信投资有限公司均出资比例4.9%。

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亿元,业务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股东包括野村控股株式会社出资10.2亿元,占比51%;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98亿元,占比24.9%;上海黄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82亿元,占比24.1%。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坚定落实我国对外开放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进程,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对外开放的具体工作,继续依法、合规、高效地做好合资证券公司设立或变更实际控制人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