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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对深大通出具警示函,要求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履职

2019-05-24 20:53:16

作者:一财资讯    责编:李燕华

深大通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要求,公司董事会应召开专题会议对上述行为作出深刻反思与检讨,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履职。

深大通今日晚间公告称,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投资者,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要求公司董事会应召开专题会议对上述行为作出深刻反思与检讨,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履职,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提交书面说明等。

深大通表示,将尽快召开董事会专题会议,并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履职,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5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总队工作人员在向深大通及实际控制人送达立案调查通知书、依法进行调查工作时,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拒绝、阻碍调查人员依法履职。

在今日举行的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证监会发言人表示,证监会稽查人员5月22日在深大通公司执法过程中,遭该上市公司人员的言语、身体攻击,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法律的严肃性,严重干扰了证监会的依法履职,严重影响了资本市场正常的法治环境。事件发生后,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当地公安机关迅速出警,依法对三名涉案人员妨害公务的行为进行调查。目前两名肇事者已被行政拘留,一人行政警告。对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是中国证监会的法定职责。配合监督检查、稽查执法是被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的法定义务,拒绝、阻碍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资本市场重要参与主体,更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配合监管执法,主动维护资本市场的良好运行秩序。下一步,我会将继续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严肃处理,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场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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