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流传一份《财政部关于开展2019年度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6月4日第一财经记者向财政部有关人士核实确认,财政部的确下发过该《通知》。
根据《通知》,6月到7月,针对财政部会同国家医疗保障局共同选取了77户医药企业,财政部14个监管局和31个财政厅(局)将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主要核实医药企业销售费用真实性、成本的真实性、收入的真实性等。国家和地方医保局也将派员参加上述检查。
此次检查,财政部门将对医药销售环节开展“穿透式”监管,延伸检查关联企业和相关销售、代理、广告、咨询等机构,必要时可延伸检查医疗机构。
而此次医药行业会计检查的目的,是剖析药品从生产到销售各个环节的成本利润构成,揭示药价形成机制,为综合治理药价虚高、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问题提供第一手资料。
《通知》附件列出了此次被检查的77户医药企业,涉及多家医药上市公司。
比如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196.SH)、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00276.SH),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603858.SH),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000999.SZ),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535.SH)等等。
此次检查医药企业销售费用真实性方面,重点核查企业是否存在以咨询费、会议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各类发票套取大额现金的现象;是否存在从同一家单位多频次、大量取得发票的现象,必要时应延伸检查发票开具单位;是否存在医疗机构将会议费、办公费、设备购置费用等转嫁医药企业的现象;是否存在通过专家咨询费、研发费、宣传费等方式向医务人员支付回扣的现象。
在检查成本真实性方面,主要检查企业采购原材料时,是否存在通过空转发票等方式抬高采购成本的情况;将制造费用分摊至不同药品时,分摊系数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蓄意抬高生产成本的现象。
在收入真实性方面,重点检查是否利用高开增值税发票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是否将高开金额在扣除增值税后又以劳务费等形式支付给医院等机构。此外还会重点检查购药品数量向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销售返点现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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