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6月30号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此次修订,本着推动各领域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以及负面清单只减少、不新增限制的原则,进一步缩减了负面清单长度,新推出一批开放措施。
“越来越多的瑞士中小企业愿意进入中国市场,已有布局的企业也在扩大本地业务和研发中心。”
在世界经济复苏乏力、贸易保护主义与单边主义等全球化逆风甚嚣尘上的国际环境中,跨国公司依然加码中国投资,凸显了中国市场的独特魅力与非凡吸引力。
对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所需的外方关联股东贷款、“熊猫债”,优化管理流程,纳入“绿色通道”管理。
首批试点地区为江苏、上海、天津、辽宁、河北、湖南、陕西、重庆。
在中国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的进程中,越来越多的外资将中国从原本的全球制造基地,转变为如今产研一体化的创新热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