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软科技被称为科创板“人工智能”第一股,其主营业务是视觉人工智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2018年国内出货量前五的安卓系统的手机品牌中,大部分均搭载有虹软科技的视觉人工智能算法。
倚重手机行业重在扩展其它领域
虹软科技的《招股说明书》显示,2018年96.57%的营收均来自于手机行业,包括智能单摄、智能双(多)摄、智能单/双(多)摄、智能深度摄像解决方案。对此,记者调查市场发现,在上述解决方案中,后两者的营收增长很快,这也反映了手机行业追求多且具有复杂功能摄像头的趋势。深度摄像头在手机领域最主要的应用是实现人脸识别,从而达到设备解锁、移动支付等功能,而虹软的深度摄像头几乎涵盖了市面上所有的深度摄像头相关功能,功能上齐全且全面覆盖是虹软科技仅靠授权技术就实现盈利的底气。
招股书显示,虹软已经连续三年实现了正向盈利。2016年-2018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6100.11万元、34592.40万元和45807.13万元,其中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为软件授权许可使用费收入,三年内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8.20%、99.50%和99.23%。
虹软科技营业收入构成(摘自《招股说明书》)
依靠手机行业虹软科技的爆发力得以彰显,但高达99%的单一行业依存度,这也意味着虹软将受智能手机行业影响较大,若这一市场出现下滑,其视觉人工智能算法的出货量也将会受到影响。那么,在爆发力之后,虹软如何练成耐力?对此,虹软科技方面表示,将向更多领域拓展,车联网就是重点拓展的领域之一。安全驾驶预警、驾驶员身份识别、车内安全辅、辅助驾驶预警等都虹软都有相关技术储备。2018年度财报显示,虹软科技在这一方面已经产生一定收入。
此外,虹软科技还针对智能冰箱、智能无人零售等多种IoT智能设备及智能保险领域,提出了有针对性、可落地实施的解决方案,并且仍在不断探索新的技术和使用场景。除手机、汽车等IoT领域之外,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还包括数码相机、互联网视频等领域的收入,但随着近年来手机拍照渐成主流,部分挤占了数码相机市场空间,公司数码相机业务收入于2017年、2018年有所降低。
横向上来看,虹软科技面临和商汤科技、旷视科技等知名企业的竞争。
与9家上市公司有关联 部分财务数据显眼
虹软科技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视觉识别算法供应商。在其股东关联图谱中,至少有9家企业为上市公司,光线传媒直接持有虹软10.53%的股份,而华孚时尚、通鼎互联、伊利股份均通过合伙型股权投资基金华泰瑞麟参股,华泰瑞麟持有虹软比例为1.81%。
据招股说明书显示,虹软科技的创始人邓晖及其配偶 Liuhong Yang合计持有发行人38.7167%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夫妇均为美国国籍。
基本面上来看,虹软是典型的高研发投入、高毛利率企业。根据招股书,2016年-2018年,虹软科技研发投入分别为9026.84万元、10873.54万元和14852.64万元,占总营收比例超过三成。而在这三年间,公司主营业务的毛利率均超过了90%,最高达94.24%。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自《招股说明书》)
虽然毛利率普遍高于传统企业,是科创企业的一个显著特点,但在申报科创板上市的近百家企业中毛利率超过90%的只有4家,虹软科技是其中唯一一家人工智能企业。
对此,虹软科技表示,虹软的商业模式较为简单。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只需将视觉算法技术授权给客户,允许客户将相关算法软件或软件包装载在约定型号的智能设备上使用,以此收取技术和软件使用授权费用。因此,在授权许可的过程中,一般无需实体硬件的生产、包装及运输,这就带来了主营业务成本较低,毛利率较高。
虹软科技毛利率水平(摘自《招股说明书》)
虹软科技另外一项比较惹眼的数据是研发投入。对比科创板首批挂牌的25家企业,虹软在研发投入方面数一数二。2016年、2017年和2018年,虹软科技研发投入分别为9,026.84万元、10,873.54万元和14,852.64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4.59%、31.43%和32.42%。
研发投入情况(摘自《招股说明书》)
对此,虹软科技方面表示,这是原创技术成为公司稳健发展的核心驱动力。截至2018年12月31日,虹软科技研究团队拥有374人,占公司全部人员比例的65.73%。核心人才团队都在虹软15年以上。在视觉人工智能领域拥有专利129项(其中发明专利126项)、软件著作权73项。
截至2024年4月17日,已有33家科创板公司通过一季度业绩预告、一季报等形式对2024年一季度业绩进行了披露。
会上明确,探索建设国家级数据标注基地,充分发挥地方配套支撑作用,在数据标注产业的生态构建、能力提升和场景应用等方面先行先试,集聚龙头企业,促进区域人工智能产业生态发展。
今年将开展“人工智能+”行动,促进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
Zack Kass接着表示:“人是什么,机器是什么,我们要分清事实,要分清界限。未来的生活中我愿意和人互动,而不是和机器互动,不是做很多实验、做很多研究,人与人交互非常重要。”
决议承认“人工智能系统的治理是一个不断发展的领域”,需要进一步讨论可能的治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