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网站消息,近日,证监会对证券期货市场严重违法失信主体进行专项公示。首批公示的严重失信主体共629个市场主体,其中人员563名,机构66家。
首批公示的严重失信主体包括:因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欺诈发行、虚假披露信息、非法从事证券期货业务、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以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出行政处罚的主体,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主体,因拒不配合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检查、调查被有关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处理决定的主体,到期拒不执行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生效行政处罚决定相关主体等。
证监会表示,在此基础上,以后公示主体信息将按月不断更新。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的专项公示期为一年,自公示之日起算。如果公示主体对公示信息存有异议,可向各证监局提交信息更正申请,各证监局在收到更正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申请人。
2018年7月1日,证监会修订后的《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确立了证券期货市场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专项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市场禁入、证券期货犯罪、拒不配合监督检查或调查、拒不执行生效处罚决定及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市场反映强烈的其他违法失信信息。
明确高频交易差异化管理要求,包括要求高频交易额外报告服务器所在地、系统测试报告、故障应急方案等信息,交易所可适当提高高频交易收费标准,从严管理高频交易投资者的异常交易行为等。
《退市意见》提出,严格强制退市标准。严格重大违法退市适用范围,调低2年财务造假触发重大违法退市的门槛,新增1年严重造假、多年连续造假退市情形。
将首发企业随机抽取检查的比例由5%大幅提升至20%,并相应提高问题导向现场检查和交易所现场督导的比例,调整后,现场检查和督导整体比例将不低于三分之一。
全面落实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工作要求,坚持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零容忍”打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铲除资本市场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强化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用改革的方法压缩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减少自由裁量权,健全防止腐败滋生蔓延的制度机制,持续加强监管透明度建设,严厉惩治资本市场行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