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发布澄清公告称,本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发布公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宝马(荷兰)控股公司签署合资经营合同的公告》提及公司与宝马(荷兰)控股公司签订了《关于设立光束汽车有限公司的合资经营合同》,双方拟共同出资成立中外合资公司光束汽车有限公司。上述合资经营合同签订后,双方研发、管理人员保持频繁沟通、交流。目前,项目正按计划进行,双方正就合作细节进行沟通,并就项目向相关主管部门申报进行准备。媒体报道公司与宝马合资项目生变的信息与事实不符。公司与宝马(荷兰)控股公司投资设立中外合资公司需通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依适用法律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是否顺利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