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落实国内船舶代理业务外商投资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各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提出3项要求。
第一,各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规定,对外商投资国内船舶代理业务不再限制外资股比。
第二,各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要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对内资、外资国内船舶代理业务经营者实行统一管理,依法依规做好国内船舶代理业务经营者管理工作。
第三,各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国内船舶代理业务经营者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管理。
此次301调查的政治性和经济性特点明显大于法律性,并可能改变全球造船业的生态环境和竞争条件。
上周海岬型船舶市场太平洋板块交易活动略有减弱后出现反弹;巴拿马型船舶市场喜忧交集;在成品油油轮市场,中东湾地区LR1、LR2油轮运价指数持续下跌。
上周海岬型船舶市场开局缓慢,但势头逐渐增强;巴拿马型船舶市场表现起伏较大;在成品油油轮市场,LR1、LR2油轮运价在中东湾地区均出现下滑。
《方案》明确,扩大出租汽车电召或网约车“一键叫车”服务覆盖面,基本实现地级及以上城市全覆盖。
会议要求,要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强化数字赋能,推动融合发展,有效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行业管理效能和产业协同创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