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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朔谈日本启示录:大国以谁为师?

第一财经 2019-09-30 10:10:30 听新闻

作者:秦朔     责编:任绍敏

以天下为师博采众长,以文明为师反思不足,以人民为师兼听则明,这大概是恰当的选择吧。

上周“大视野”写了《京都职人记》。京都是秦朔朋友圈和第一财经公益基金会发起的“全球商业文明之旅”的第一站。日本有“职人精神”,正如德国有“隐形冠军”,都是值得心态比较浮躁的我们借鉴的。

在日本历史上,有过三次以外国为师的经历。古代以中国为师;近代脱亚入欧,以西方为师,特别是以德国为师;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以美国为师。有意思的是,尽管不断以外国为师,日本依然保持了鲜明特色,日本依然是日本。日本求学于世界,促进了自身发展,但以德为师也激发了军国主义的扩张性,给亚洲造成巨大灾难。

可见以谁为师,究竟向老师学习什么,背后是国家道路的选择问题,实乃要务。

古代:以中国为师

中国文明开化的历史远早于日本,秦始皇统一六国时,日本列岛还处在原始社会母系氏族时期。中日交往在公元一世纪的《汉书·地理志》已有记载。三世纪末期,中国的儒学和佛教开始传入日本。四世纪和五世纪,不少大陆移民来到日本。隋朝,日本4次向中国派出“遣隋使”学习。唐朝,在公元630年到894年间日本先后派出18批遣唐使及众多留学生、留学僧,平均15年左右就有一批。中国对日本的政治、法律、宗教、教育、文学、建筑、艺术、历法、衣食风俗、生活方式,都产生了广泛和深远的影响。

公元645年,日本孝德天皇仿照唐朝的制度,颁布《改新之诏》,实行改革,即“大化改新”。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废除贵族世袭特权,建立以天皇为首的国家。改革所颁律令中,与唐律相同相似的条文达420多条。日本以唐朝三省六部制和郡县制为蓝本,建立中央官制和国、郡、里三级地方行政体系;以唐朝均田制为蓝本,废除部民制,实行“班田收授法”;以唐朝府兵制为蓝本,建立“防人制”军事体制,在京师设五卫府,在地方设军团,所有军队一律归中央统一指挥。

唐朝(618~907年)是古代中国的鼎盛期,也是对日本影响最大的时期。日本当代学者木宫泰彦说:“唐朝三百年间,由于学生、学问僧学来和带回的中国文化产物,不断给予日本新的启迪,中国前进,日本也前进。”当时日本形成了所谓“唐风文化”,以奈良时代(710~794年)和平安时代(794~1192年)早期为盛。桓武天皇时,中国的天台宗、密教传入日本,后来形成了日本佛教。

但在平安时代中后期,由于唐朝衰落,日本遣唐使冒着横渡东海的风险来到唐土,感到所获甚微,公元894年后就没有再派过遣唐使。

宋朝,程朱理学传入日本,日本成立了宋学的“藩校”,教育士绅。蒙元之后,日本对中国的态度开始转变,他们认为原来的中国已“亡国灭种”。但1368年明朝建立后,从1401年到1547年,日本又派出了19次遣明使团,既是朝贡,也有很多文化交流。

总之,古代日本以中国为师,学习和吸收了很多东西。

近代:以西方为师

如果说古代日本对中国的学习是落后一方的主动行为,近代日本的国门则是在美国军舰威胁下被迫打开的。但打开后,日本采取了积极对外学习的态度,推行明治维新,很快完成了近代化,在亚洲取得了领先。

19世纪西方列强完成工业革命后,为扩大市场进入亚洲。日本近海的外国船只在登陆后提出通商要求,但当时主导日本政局的江户幕府一直拒绝。1853年7月8日,美国海军准将马修·佩里率领四艘舰船组成的船队,带着美国总统的亲笔信,在日本浦贺入港,向日本提出开国要求,史称“黑船事件”。1854年,日美缔结《日美亲善条约》,日本开放下田和箱馆(函馆)的港口,之后又与英、俄、荷兰签署了同样的条约。1858年签订的《日美修好通商条约》中,日本还向美国单方面提供了最惠国待遇、领事裁判权等条款。

在西方列强冲击下,日本的革新派为打倒腐朽的幕府统治,重新抬出长期皇权旁落的天皇作为领袖。1868年,刚即位的睦仁天皇发布《王政复古大号令》,宣布废除幕府,一切权力归天皇,成立天皇政府。经过一年多“戊辰战争”,推翻了700多年的幕府统治。

1868年9月8日,日本新政府改年号为“明治”,明治维新开始,决心“破除从来之陋习,一秉天地之公道;求知识于世界,以大振皇基”。先是将土地、人口从大名(封建领主)手中收归国家,然后“废藩置县”,进行全国行政区划改革,分为3府72县;1872年将土地分给农民,解除长期土地买卖禁令;在江户时代(1603~1868年),长期由武士统治庶民,而明治政府废除了武士阶层的称号和特权,改称其为“士族”,士民工商“四民平等”,并取消通婚、迁徙、征兵、择业等限制,以建立平等的全民身份认同。

脱亚入欧,向西方学习,为日本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但不能忽视,日本能在短时间内腾飞与其自身基础也是分不开的。江户时代的日本,武士入藩校学习,平民百姓也到寺子屋(寺院设立的以庶民子弟为对象的初等教育机构)学习读写,初等教育很发达。佩里在签署《日美亲善条约》时,向日本赠送了美国的武器、电报机和蒸汽机车模型,一年后日本的佐贺藩便独自成功研制出了蒸汽机车,伊予宇和岛藩建造了蒸汽船,佐贺藩设置了大炮制造所,仿制出英国最新式的阿姆斯特朗炮。也就是说,日本自身的文明基础使其一旦开放,就能很快拥有模仿西方文明和技术的实力。佩里曾言:“如果日本打开国门,恐怕会成为美国强劲的对手。”

明治宪法:以德为师

日本学习西方富国强兵后,很快就开始军国主义扩张,变成灾难制造者。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上,日本并没有选择以民权、人权为本,而是选择了天皇至上。在政治制度“以谁为师”这个问题上,日本的选择是德国。

德国和日本的宪政体制相似,两国在富国强兵方面的速度都很快,也都走上了军国主义和法西斯主义道路。他们都是“未成熟的政治民族”。明治宪法规定陆海军的统帅、编制、兵力的决定权属于天皇,与议会和内阁毫无关系,因此军部的势力权力极大。军事参议院由元帅、陆海军大臣、参谋总长和军令部总长等组成,可将军部意见上奏天皇,掌握军部实权就能控制军事大权,左右内阁,没有制约。这是日本不断扩充军备、侵略邻邦、通过掠夺他国财富实现富强的制度因素。

当然,德国和日本也有一些文化上的相似性,比如都有“不可抑制的向远方发展的冲动”(斯宾格勒),都有强烈的危机感(德国作为森林民族要与动物周旋,日本作为岛国自然灾害频繁),都有民族优越感。这些文化和制度因素结合在一起,加剧了对外武力扩张的侵略性,使他们像“病孩子”一样,身体已经发育起来,但精神思想仍未完全成熟。日本有“荣光的明治”,但很快就转向“黑暗的昭和”,并不是偶然的。

二战之后:以美国为师

接下来的日本故事是大家耳熟能详的。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作为战败国,被迫进行了民主化的宪法改造,重新成为一个正常化国家。

1945年9月2日,日本签署了投降书,盟军总部开始遣散700万日军并销毁其军事装备与设施。很快盟军总部发布“自由指令”,命令日本政府立即废除限制人民自由的一切法律、敕令、条例和规则;发布废除神道的指令,禁止日本政府官员以公职身份参拜神社,宣布神道与政府的行政、财政、教育脱钩,禁止宣扬军国主义、极端国家主义以及天皇和日本民族的特殊起源论。1946年11月3日,日本政府颁布了获得麦克阿瑟完全赞同的《日本国宪法》。

这部新宪法与明治宪法相比,主要特征是:

一、“主权在民”,而非“主权在君”。将一系列十分广泛的民主、自由权利赋予日本国民,实行“象征天皇制”,天皇的权力和作用受到十分严格的限制,废除辅佐天皇的枢密院、贵族院及天皇制的支柱——军部;

二、放弃战争;

三、废除对天皇负责的“敕命内阁”,建立对议会负责的“责任内阁”,总理大臣由国会确定,一般由在众议院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总裁担任;

四、建立体现国家主权的国会。战前的国会只是“协赞”天皇立法的橡皮图章,战后的国会成为体现国家主权的最高权力机关。取消了贵族院,设众议院和参议院,两院均由20岁以上男女公民直接选举产生。国会权力包括:制定法律,批准条约和国家预算,通过宪法修正案,调查国政,选举和罢免内阁总理大臣,质询内阁官员,弹劫法官等。

日本出台的宪法草案被称为《麦克阿瑟草案》,它实际是美国制度与英国制度的结合物。天皇降到只是国家象征的地位,三权分立体制得以确立。

国家驱动力

每一个国家的发展,都需要驱动力。有的国家的驱动力是内生的,有的是外源性的;有的源自内部国民的要求,有的源自外患,有的则是对外扩张的需要;有的是追赶驱动,有的是竞争驱动,有的是自我超越的驱动。

这些驱动力中,包含着一个国家的使命、欲望、利益、实力、权衡、价值判断,以及机会的抉择。

近代日本从“民志划一”和“一君万民”中获得了应对外来压力的动力,因此而崛起;而此后,“七生报国,效忠天皇”的痴信,加上“日本是大地最初生成之国,乃世界万国之根本。若要体现此根本,当使全世界悉为皇国(日本)之郡县,使万国君主皆为日本之臣仆”的扩张欲,纠缠在一起,使日本陷入了将侵犯他国“一统五洲”当作“国务”的歧途。

但是,一个国家的驱动力并不是不可以调节与引导的。这种调节,有时依靠自我的反思,有时只能依靠外部因素的矫正。

在21世纪的今天,我们以日本为例探讨大国之师,希望得到的结论,并不是某个具体的国家,以及孰优孰劣。以天下为师博采众长,以文明为师反思不足,以人民为师兼听则明,这大概是恰当的选择吧。

时值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我也以此文祝愿我们这个饱经沧桑的国家,既拥有绵长浩荡的力量,也拥有以人为本的健康理性。祝她生日快乐,和她一起进步成长!

第一财经获授权转载自“秦朔朋友圈”微信公众号,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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