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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举行的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修正案草案针对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进行了多处修改并明确,省、市(州)、县(市、区)、镇(乡)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四川日报)
本轮执法行动以全面排查、夯实基础为主带动全域规范垃圾分类。
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做好减量化使用、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大文章。
上海发布垃圾分类新一轮3年行动计划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提高防范应对自然灾害能力。
更好的局面不是“垃圾不够烧”,而是“垃圾不用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