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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关于“垃圾不够烧”的话题热度上升。广东省垃圾焚烧发电龙头企业之一永兴股份在2025年财报中披露,去年公司垃圾焚烧项目综合产能利用率达到约90%。这背后,来自广州兴丰应急填埋场的约160万吨存量垃圾,以及向广州市外扩大收运范围带来的增量垃圾,贡献显著。
另据央视新闻报道,住建部最新数据显示,全国城镇垃圾焚烧设施中,5%的焚烧炉有一半时间处于停运状态,部分地区甚至出现“抢垃圾”的尴尬局面。
基于上述情况,有人得出国内“垃圾不够烧了”的结论,并进一步认为:这说明垃圾减量成效显著,“这是环保事业的胜利”。甚至有个别专业人士和大众媒体也附和此说,认为这标志着中国垃圾治理已走出困境。
这种论调听起来振奋人心,却是一种失之于片面的误读。任由其流传,可能干扰垃圾资源化处理大计推进,必须予以正本清源。
据多位相关专家介绍,“垃圾不够烧”的根本原因,并非垃圾总量大幅减少,而是垃圾焚烧产能过度扩张。据生态环境部2025年9月发布的数据,全国垃圾焚烧日处理能力已达114.1万吨,年处理能力约3.6亿吨,而全国每年实际产生的垃圾总量约3.2亿吨,供需明显失衡。
中国工程院院士杜祥琬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直言,将“垃圾不够烧”简单等同于环保成就“不科学、不正确”。事实上,这种产能过剩导致部分焚烧设施闲置,造成公共资源浪费。据了解,中国垃圾焚烧厂多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营收入依赖财政补贴和电价补贴,设施闲置即意味着纳税人资金在空转。
更令人担忧的是,这种误读还催生“垃圾不用分类”“多扔垃圾是给焚烧厂做贡献”等错误认知,直接冲击多年培育的垃圾分类社会共识。
值得指出的是,所谓“垃圾不够烧”并非全局事实,而是一种结构性假象。根据住建部发布的《2024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2024年我国城市与县城1129座垃圾焚烧厂年焚烧量约2.68亿吨,总体产能利用率约为63.22%,行业总体处于产能过剩状态。
具体来看,焚烧产能过剩主要集中在东部发达城市,而大量中西部、东北地区及广大农村,无害化处理能力依然严重不足。年鉴数据显示,西北地区焚烧产能相对饱和,东南沿海则严重过剩;即便同一省份,深圳焚烧厂超负荷运行(产能利用率达103%),而粤西阳江某项目利用率仅54.2%。
更触目惊心的是,据央视新闻调查报道,山西吕梁、云南澜沧和湖南张家界等地接连曝光垃圾露天倾倒、溶洞堆填等违规处置问题。一面是城市焚烧炉“吃不饱”,一面是农村垃圾“无处倒”,这种结构性失衡揭示的恰恰是垃圾治理体系的短板,而非胜利的凯歌。
进而言之,焚烧从来不是垃圾处理的最优选择,而只是兜底手段。焚烧仅回收了垃圾的低品位热能,却伴随着不容忽视的环境与健康风险。根据联合国《国家废弃物管理战略指南》确定的优先次序,预防产生、源头减量、循环再生、回收利用均优于末端处置,焚烧属于应避免过度依赖的末端处置方式。
目前,中国垃圾治理正从“无害化”向“资源化”过渡,更好的局面显然不是“垃圾不够烧”,而是“垃圾不用烧”。
误解“垃圾不够烧”可能带来严重的负面后果。在认知层面,它掩盖了城乡垃圾治理的结构性失衡,容易让人忽视产能过剩背后的规划失调与资源浪费;在行为层面,它可能消解公众参与分类减量的积极性,使多年培育的环保意识付诸东流;在政策层面,若决策者被误导,可能延缓“无废城市”建设和资源化转型的战略步伐。
正确应对“垃圾不够烧”这一新现象,需要从两个维度同时发力。舆论引导层面,相关专家、机构、媒体应负责任地发声澄清,切忌以片面解读博取流量,误导公众认知;应大力普及“无废城市”、绿色发展等科学理念,帮助公众建立正确认知。实际操作层面,要探索区域协同、城乡统筹处置机制,提高现有产能利用率;同时,持续研发垃圾处理新技术,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垃圾治理迈向更加科学、绿色、可持续的未来。
(作者系第一财经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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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人口周期的因素,也有房地产周期性因素,更有经济增长模式带来的结构性因素;既有后发优势,也不可避免后发劣势。
这部全球首部以“生态环境法典”命名的综合性法律,将“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并明确鼓励绿色设计,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治理从“末端管控”向“源头预防”的制度跨越,也让绿色设计从企业自愿探索,正式成为产业发展的法定要求。
郭嘉昆表示,所谓“产能过剩”是一个伪命题,中方反对以此为借口进行政治操纵。
有必要制定一个综合治理的战略性计划及配套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