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将在2020年全国范围内取消期货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外资股比限制。
具体来看,证监会将在2020年1月1日起放开期货公司的外资股比限制,高莉称,经研究,自2020年1月1日起,取消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有关主体可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向证监会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持有期货公司股权比例可至100%,证监会将依法依规予以审批。
基金管理公司的外资股比限制将于2020年4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另外,自2020年12月1日起,证监会将在全国范围内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
此前,在2019年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有关举措》,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
高莉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坚定落实我国对外开放总体部署,积极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进程,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对外开放的具体工作,继续依法合规高效的做好合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或变更实际控制人的审核工作。
充当伪金交所业务“掮客”、沦为利益输送、非法集资“通道”……私募行业乱象频现,成为监管部门查处的重点。
加快落实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举措
李云泽详解合力构建金融高水平开放新格局的具体思路,释放出一系列重磅信号。
在当前逆全球化思潮抬头、地缘政治风险上升的背景下,如何保持对外开放的战略定力,提升开放的质量和水平,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
交易者从事程序化交易前,应当报告有关信息,收到确认后方可从事程序化交易;期货公司、期货交易所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报告信息进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