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区块链工作组组长李礼辉在《中国金融杂志》上发文称,区块链底层技术尚未成熟,规模化可靠应用的技术瓶颈有待突破,我们处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的重大机遇期。我国的区块链金融标准化建设和制度建设刚刚起步。关于区块链金融的技术标准、安全规范和认证审核制度,还不够完善;关于区块链金融的法律法规,还不够明确。应在下面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应该加快数字金融制度建设,抓紧建立数字信任机制,抓紧制定区块链金融监管、数字资产市场监管、数字货币监管、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等数字金融制度。
二是应该抓紧完善关于区块链金融的技术标准、安全规范和认证审核制度。明确数字资产的法律定义,明确智能合约的合同性质及其有效性,明确分布式架构下的责任主体及其行为规范和监管标准。
三是数字金融势必进一步强化金融的全球化。在数字金融全球制度建设中,我国应该积极参与并努力争取话语权。应该加强国际监管协调,促进达成监管共识,建立数字金融国际监管统一标准。